编者按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世界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各国都在努力采取措施应对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新挑战。
今年6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6月12日,本报联合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举办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各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梳理,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并一致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力争实现各相关部门之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无缝对接,同时积极转变监管方式,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依法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全力保障食品安全。论坛由中国经济网承办。此次论坛相关部门领导的发言摘要,本报将分两次刊登。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卫生部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围绕卫生部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事故查处,以及信息统一发布等职能,抓紧做好《食品安全法》学习贯彻工作。
建立高效顺畅的综合协调机制。各级卫生部门将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和各有关部门一起共同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督管理;建立由多部门联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加强考核评估,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证政府食品安全部署落到实处。
统筹资源,建立主动出击的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依托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现有资源,在全国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各环节、从城市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总膳食调查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监测数据分析机制。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有能力的省份成立分中心,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评估和预警等技术能力,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建设。
建立快速灵敏的应急反应机制。汲取三鹿奶粉事件惨痛教训,进一步明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响应机制,规范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落实食品安全应急保障要求,修订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部门协调、信息通报、事故善后处理、整改督查回访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制度。
根据卫生部门承担的职责,全面清理现有法规,完善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和相关制度。以国家乳品质量安全标准修订工作为重点,有步骤地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要加强跟踪、研究和转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时调整完善标准的内容和指标,逐步建立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国际食品标准体系接轨,满足保障人民健康和贸易需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同时,卫生部还将继续牵头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发布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组织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