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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5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开行过渡期债信获银监会批复

  本报讯 记者王璐报道:国家开发银行改革过渡期债信问题近日获银监会进一步书面说明。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债信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家开发银行在2010年末之前发行的人民币债券风险权重确定为0%,直至债券到期。

  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在政策性银行中首先推进国开行改革。此后,国开行债信问题一直受市场高度关注,对过渡期债信存在一些不同的解读。今年2月,在北京召开的债信问题研讨会上,银监会官员对国开行过渡期债信问题做了口头说明,表示国开行过渡期所发债券的风险权重仍为零。

  据了解,自2008年12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已发行了3期金融债券,分别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和7年期浮动利率债券。从3期债券的发行结果看,市场对国开行改制后所发金融债的定价,最初存在一定分歧,前两期债券出现了一定的信用溢价。随着监管部门对国开行过渡期债信政策的逐步明确,市场对国开行金融债的信心逐渐增强,发行的第三期浮动利率债券受到投资人欢迎,中标利率低于市场预期。

  有关专家认为,此次银监会以书面批复的形式,再次明确了国开行过渡期的债信问题,这将有利于国开行改革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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