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当前国内掀起了一股创业潮。创业需要激情,更需要战略眼光、经验和技巧。如何对不同阶段的创业者进行指导成为我国创业孵化服务的新课题。
2006年,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开创了国内高新区对中小高科技企业孵化实行“创业导师”模式的先河,成立了全国第一家运行“创业导师”模式的创业中心。目前,已先后有25位成功的创业企业家、优秀的行业专家以及风险投资家成为西安高新区创业园的“创业导师”。
提起“创业导师”,就不能不讲到美国退休经理人服务公司,这是一个成立于1964年的非盈利性组织。它为自己确定的使命是:“为所有的美国现存的和即将出现的小企业提供职业的指导、信息,使他们的成功最大化。”这个组织被誉为“美国小企业的顾问”。他们以低成本、高质量的服务,成为美国小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西安高新区的“创业导师”制度是在借鉴西方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特色对中小高科技创业企业进行孵化服务的有益尝试。他们根据创业者对“创业导师”的6大需求,即:1、提升管理能力;2、获得经验;3、获取资源;4、获得投资;5、发现自身和企业的问题;6、拓展视野,精心选聘优秀的“创业导师”,并把此作为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建立“创业导师”制度的首要工作。其“创业导师”团队是一支由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准确预判的专家组成的队伍,有的已经创业成功,是具有对创业企业进行实际辅导能力的创业者;有的掌握资金、资源,能够对适合进行投资的项目率先投入。
随着国内对“创业导师”制度不断推广,将“创业导师”的指导和创业者的需求有效结合,是“创业导师”制度得到完善的关键。为使“创业导师”工作具有可持续性,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在制度、人员及资金方面给予了扶持。他们专门出台《创业导师工作补贴实施细则》,对在企业辅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创业导师”,授予“创新服务奖”。在“创业导师”工作实践中,西安高新区创业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仅建立了形式新颖、制度完善的工作体系,而且大胆开拓,开创了独一无二的“创业导师”市场化运作体系,初步建立了“创业导师”长效机制,为其他孵化器开展创业导师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西安高新区创业园的“创业导师”制度是我国高科技企业创新孵化服务、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成果之一。
(深圳创新投资集团西安公司总经理马若朋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