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政府支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中国人保大力推进“绿色保险”试点工作。
中国人保推进“绿色保险”采取了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现有业务开展均以环境保护部门为依托,由环保部门负责或指定有资质的机构负责责任认定工作。比如在湖北,中国人保湖北分公司就推动湖北省保监局和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方案》,明确在湖北全省选择重点企业试点开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确定双方合作方式及具体实施步骤。他们选择了武汉等经济相对发达、涉污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试点,并联合武汉市环保局召开业务推介会,邀请涉污企业参加,宣传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保险政策,讲解保险方案,效果明显。目前已承保了近十家企业。
在深圳,当地保监局选取了经营较好、管理规范、投保意愿积极的1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作为首批试点企业,并与深圳市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这13家企业中,中国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率先与深圳市龙善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单。这是深圳市的首份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单。
在武汉,武汉市委、市政府结合“两型社会”建设,将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作为创新环境监管的有效手段,全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武汉石化、祥龙电业等5家企业与人保财险武汉分公司签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共计保额1500万元。
在重庆,中国人保采取与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等单位合作的方式推动此项工作。而沈阳市则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设立纳入了立法范畴,近日出台的《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八条规定:支持和鼓励保险企业设立危险废物污染损害责任险种;支持和鼓励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投保危险废物污染损害责任险种。中国人保沈阳分公司不失时机地抓住这一契机,开发出适合当地企业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进行积极推进。
加快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将市场手段运用到环保领域的重要尝试,而中国人保在其间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中国人保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到绿色保险中来,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也应积极研究制定相关保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例如,将环污险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作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工作机制。环保部门应将高污染环境风险以及处于环境敏感地区的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作为对这些企业进行环评审批、验收等环保程序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