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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3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税务总局:专项检查非居民企业偷逃骗税

  本报北京3月18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提高非居民税收管理质量,把非居民企业纳入税收专项检查内容,查处偷逃骗税行为。 

  据介绍,非居民税收管理对象为外国居民,税源跨国(境)流动性大、隐蔽性强,需要依据国内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判定税收管辖权及纳税义务,管理政策性、时效性和专业性较强。2008年以来,税务总局建立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制度,颁布了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办法,出台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扣缴管理办法、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明确了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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