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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3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旅游局:取消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限制

  本报北京3月18日讯 记者艾芳、实习生杨丽莉报道: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18日在《旅行社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的条例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新条例细化了旅游合同条款,加大了对旅行社经营行为约束力度,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特点。着眼于与国际通行规则全面接轨,取消了沿用22年之久的旅行社分类,取消了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旅游经营者做大做强的新需求。

  据悉,《旅行社条例》统一了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准入条件,规定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后,既可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也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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