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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09年3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3·15”前夕,工商执法人员进社区向消费者介绍食用油质量知识。  尹 恒摄

  本报讯 记者李哲报道: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与稳定,国家工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部门一直把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2008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应对抗击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切实维护灾区食品市场秩序,全力保障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2008年,全国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1132.3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062.1万户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5.3万件,案值2.3亿元。

  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安全局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工商机关将把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据了解,今后一段时间,各级工商部门将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集中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市场尤其是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规范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国务院赋予工商机关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和日常巡查力度。

  三是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积极推进12315网络和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一会两站”建设与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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