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姜天骄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8年,全国工商系统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改革创新,在应对和处置复杂、突发问题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为确保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顺利举行,全国各级工商机关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主体资格、食品质量和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相关自律制度等专项执法检查,对流通环节奥运食品专营专供企业严格实行责任区和驻点式监管,加大12315网络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赛场、进宾馆工作力度,及时妥善处理涉奥消费纠纷,切实保障国内外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以赴开展了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据统计,奥运会前后,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35.75万人次,检查经营户1396.6万户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28万件;其中赛区所在地工商机关出动执法人员208.33万人次,检查经营户295.47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2.9万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518件,依法退市1.3万公斤不合格食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91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96万元,实现了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零事故。
2008年上半年,面对年初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特别是“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恪尽职守,切实加大灾区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保障灾区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全国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尽职尽责,及时全面开展了不合格奶制品市场清查。据统计,全国工商系统共检查奶制品经营主体1895.7万户次,下架退市不合格奶制品8311.7吨,其中监督企业召回6081.71吨、监督企业销毁2229.99吨,为消费者退换奶制品917.4吨,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奶制品市场秩序。
各级工商机关紧紧围绕保障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不断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体系,以及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突出监管重点,集中开展了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城乡接合部和取缔无照经营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2008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12.89万件,案值15.53亿元;受理服务消费申诉23.07万件,处理22.5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5亿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7.65万件,案值2.74亿元。在继续巩固和完善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及县城以上批发市场索证索票、进货台账“两项制度”的基础上,到2008年年底,全国乡镇以下食杂店和县城以下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内食品经营户建立“两项制度”分别达到85.5%和90.3%。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四化”建设的要求,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和手段。截至2008年年底,11个省(区、市)建立了独立的省12315机构,8个省(区、市)实行12315全省集中受理;18个省(区、市)实现了12315工作辖区四级联网运行。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共建立“一会两站”42.9万个,城市社区覆盖率达81.6%,农村行政村覆盖率达75.9%。12315网络进企业、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学校工作进一步推进,提高了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纠纷的效率。2008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3.05万件,案值6.39亿元;受理消费者申诉78.38万件,成功调解70.0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