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观察与借鉴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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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08年10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韩国 扩大覆盖面 增强吸引力
  图为韩国农民在准备春耕。               郭 辑供

  韩国一些专家认为,WTO协定对各国农业补贴进行严格限制,运用价格扶持政策增加农户收入目前已经行不通,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农业灾害保险既不违反WTO的相关规定,又能对农户进行有效支援,所以其重要性尤为值得重视。在韩国,农业灾害保险制度的引进和推广,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提上日程。1985至1986年,韩国农林部经过两年试点,取得了一些经验,在此基础上,开始逐步实施和推广农作物灾害保险。2001年1月,国会审议通过了《农作物灾害保险法》,以此为契机,农作物灾害保险事业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极大,基本上是“靠天吃饭”;特别是风、涝、旱及寒冬、冰雹、病虫害等灾害频发,使农业生产的不确定性和经营风险大大超过其它产业。农户通过改进销售技法、实行合同种植、选择生产周期短的作物等办法,可以减少一定的风险,但是,对于台风、洪水、干旱、病虫害等难以预测的灾害,普通农户就显得无能为力。因此,有效的手段之一就是运用保险的原理和制度,对农户遭遇的不可抗拒的经济损失给予必要的补偿,才能保障农户收入和生活稳定,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   韩国对发展农业灾害保险有紧迫的需求。近10年的统计显示,由于受地球气候变暖影响,半岛气候变化明显,难以预测的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加快,所造成的损失日益严重。韩国10年来台风、暴雨造成的直接损失年平均超过1.8万亿韩元,恢复建设所需资金年均达2.7万亿韩元。在突发的来势凶猛的自然灾害面前,广大农户依靠自身力量很难生存和发展,必须依靠以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后盾的完善而强有力的灾害保险制度给予支撑。

  韩国的农作物灾害保险事业归农林部领导,在农林部内,成立直属农林部长官的“农作物灾害保险审议委员会”,由该部次官担任委员长。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审定灾害保险农作物、自然灾害赔偿范围以及确定相关事业的财政支援和损失评估办法、程序等。

  为确保农作物灾害保险所需财源,依照《农作物灾害保险法》设立“农作物灾害保险基金”。基金来源主要是:加入保险农户的保险金、政府及政府以外和来自其它基金会的捐款、再保险金的回收资金、基金运营收益及其它收益、借贷资金等。基金由农林部长官负责管理和运用,主要用于再保险金的支付、偿还借贷本息、基金管理运用所需经费支出以及维持、改善再保险事业所需经费等。

  韩国从事农业灾害保险的职能部门有两个:一是根据国家《保险法》成立的有资质的专业保险公司,二是根据《农业协同组合法》成立的“农业协同组合中央会”(简称“农协中央会”)。他们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事业计划书、保险规定条款、保险金及责任准备金计算方法等资料,同农林部长官签订相关协约,依法从事农业灾害保险业务。在履行必要手续、获得从业资格后,即可开展营销业务、招揽保险客户。

  韩国法律规定,保险费费率要以客观、合理的统计资料为基础,按照不同保险作物对象,以法定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进行计算。灾害发生后,灾害保险业者应及时赶赴灾害发生地区进行灾害评估,根据实际损失额进行理赔。灾害损失评估必须聘请有法定从业资格和资质的专业损失评估师或委托具有相关农作物知识和评估经验的农业经营人及专家。法律严格规定,评估人员不准隐瞒真实情况进行虚假评估,违法者取消执业资格并处以罚款,以保障灾害评估结果真实可靠。

  由于农作物灾害保险在韩国起步较晚,实力不足、缺乏经验,同时,农民对农作物灾害保险也需要一个认识和适应过程,因此,韩国农林业保险法律在初期阶段对投保者条件有较多的限制。具体是:投保者必须是某一保险作物主产地的生产和经营者,作物种植面积必须在1000平方米以上,每个农户保险金必须达到300万韩元以上等等。同时,对保险作物对象和赔偿的灾害范围也做出严格规定。截至2007年,保险作物对象仅限于苹果、梨、葡萄、甜柿、涩柿、柑橘、桃等7种水果。自2007年9月起,又增加板栗、猕猴桃、李子3种,保险作物品种总数达到10个。赔偿的灾害范围是:苹果和梨主要对台风、冰雹、冷冻、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葡萄、柿子、柑橘和桃主要对台风、冰雹及冷冻灾害给予赔偿。

  但是随着法律的完善,再加上农业灾害保险适应农业的现实状况和农业自身的发展规律,符合广大农民期望稳定生产、增加收入的愿望和要求,因此,一些有条件的农户对加入灾害保险仍然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成为先行者;由于先行者的示范效应,加入保险的农户日益增多,从而使农业灾害保险的基础日渐雄厚。

  韩国农林部统计显示,从2001年正式起步到2007年12月中旬,短短7年时间,加入农业灾害保险的农户即达2.88万户,加入保险的作物面积约2.3万公顷,投保金额达8792亿韩元,平均加入保险的农户比例达到26.5%,这一比例与实行果农灾害保险30多年的日本不相上下,可见发展速度之快。从具体作物情况看,梨加入灾害保险的比重为58.6%,苹果为55.9%,柿子为26.3%,比重相对较高;相反,桃、葡萄、柑橘加入比重较低,依次为9.8%、2.7%和0.1%;新增加的灾害保险种类板栗、猕猴桃、李子加入比重平均为4.8%。

  不过,韩国的农业灾害保险事业虽在短短的时间里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还远远跟不上农业发展形势和广大农户的要求。日前,韩国农林部等主管部门总结经验教训,征求农户意见,找出了阻碍农业灾害保险事业发展的主要症结。一是承保的农作物对象品种少。截至去年底,灾害保险对象品种总数仅10个,而且集中于水果这一狭窄范围,粮食、蔬菜等易受灾害的农作物并未包括在内。二是保险费率偏高,农户负担较重。作为保险金计算基准的保险费率为11.9%,是日本4.16%的两倍多,保险费用自然比较贵。三是经营方法死板,不适应农户和市场需要。保险品种单一,农户选择余地较小。缴纳保险金时间规定在春季,但春季恰恰农户集中需要营农资金,必然加重农户负担;一些农户一时钱不够,保险部门又不能灵活处理,农户无奈只好舍弃保险。

  为此,韩国农业主管和灾害保险部门决定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障碍,促进农业灾害保险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第一、扩大灾害保险作物对象品种。首先从2008年起,将土豆、洋葱、豆类作物、辣椒、西瓜等5种栽培作物纳入农业灾害保险对象体系,使灾害保险对象作物品种由10个扩大到15个。其中去年被作为“示范对象”纳入保险的板栗、猕猴桃、李子以及今年新增加的土豆、豆类、洋葱、辣椒、西瓜等作物,自今年5月起,限于主产地农户加入相关保险,苹果、梨、葡萄、柿子、柑橘、桃等7种作物,所有农户不加限制均可加入。农林部计划2009年再对水稻、大棚蔬菜等5个品种实行保险试点;到2010年,将农作物灾害保险对象品种扩大到30种主要作物,中远期目标是发展包括所有农作物、家畜、农业设施在内的综合农业灾害保险。

  第二、扩展进行理赔的自然灾害范围。原来的灾害保险范围仅限于台风、冰雹、暴雨等特定灾害,在不同灾害发生后进行调查、按照损失评估结果进行赔付;新的办法是:因各种自然灾害,加入保险的作物收获量如果达不到签订保险合同时确定的数量标准,对未达到的部分给予相应补偿。特别是对于示范保险作物实行“综合保障”,强风、干旱、冷冻、暴雨等大部分灾害都被纳入保险范围。因连续暴雨造成葡萄裂果、桃子落果以及柑橘因强风伤果,均可保险。

  第三、降低保险费率,扩大政府扶持。政府计划自2008年起将加入正式灾害保险作物农户的平均保险费率由2007年的6.58%下调为6.13%,灾害保险运营费100%由政府负担;中央政府在继续向农户平均提供50%保险金支援的同时,鼓励地方政府逐步加大赔偿支付份额,尽可能减轻农户的保险金负担,鼓励更多农户加入灾害保险。比如,在天灾频发的江原道地区,除中央政府负担灾害保险金52.8%以外,道政府决定使用道财政拨款,再将加入灾害保险农户的保险金负担降低一半,这样,农户的保险金实际负担比例就下降为保险金支付总额的24.1%。

  第四、改进制度、改善经营,增强吸引力。根据农户的需求,积极开发多种保障范围大、理赔灵活及时的险种,吸引农户加入。调整保险金缴纳时间,由原来一律春季缴纳改为秋收后结算;对于一时资金紧张的农户,允许其分期缴纳。

  韩国农林部预计,由于采取上述对策,到2014年,农户加入农业灾害保险的比重将上升为40%,更多的农户将从农业灾害保险中受益,同时,韩国农业抵抗自然灾害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将得到更加显著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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