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煤矿是一家百年煤炭企业,曾经创造过许多的辉煌。但是,由于开采时间过长,到上世纪末已有64%的矿井因资源枯竭,产量急速衰减,人多、产量低、效益差的矛盾凸现,1999年亏损1.8亿元,内外债高达14亿元,企业面临整体破产。面对这样一个老大难企业,焦煤集团积极探索和总结,形成了“分合管理”理论,推动企业踏上了一条科学发展的快车道。
分合管理中的“分”,就是以局部的突围搞活,带动整体态势的好转。在具体操作上坚持分类指导,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发展煤电主业,放开其他产业的控制权;对煤电主业之外的单位,给以充分的自主权。
按照“分”的要求,我们用“破”、“退”、“参”、“剥”、“分”五种方法,对企业进行机制体制改革。以“破”字为例:当时,国家对资源枯竭的矿井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在破产过程中,我们提出保证破产的矿工“退有所养、走有所得、留有所为、难有所帮”,允许职工在去留的问题上反复选择后决定。先后分三批破产了7对资源枯竭型矿井,企业减少了近2万名在岗人员,负债率下降了50%以上,直接、间接从国家政策中受益达30多亿元,为焦煤起死回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以说,如果当时没有抓住国家破产改制大政策带来的机遇,就不会有焦煤的今天。
同时,我们对17个地面单位进行改制重组,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制后经过几年努力,企业的亏损面由改制前60%以上到现在全部消灭了亏损,各子单位甩掉包袱,独立经营,快速发展。
在企业的嬗变中,“分”是变革的动力。但仅有“分”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合”作协调。我们在市场、业绩、薪酬等一系列重要环节,都实行了“既分又合”的管理。比如在生产过程中,“分”可以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但在市场竞争中,又需要我们聚合力量,形成整体优势。所以我们对集团公司所有煤炭生产单位,无论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煤炭销售都实行了统一合同、统一计划、统一调运、统一价格和统一结算,保证了价格、运力、市场的有序稳定。
企业改制后,我们对二级单位实行层级管理。生产运作上“能分则分”、“能合则合”,不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可以各行其是;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必须执行集团公司指令,统一要求,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奖罚。
在对子公司绩效考核时,我们先对其下达一高一低两个指标,分别用“认定”和“认可”来表示。“认定”体现了“分”的要求,完成认定指标,可以兑现经营者的年薪和相关奖励;“认可”指标体现了“合”的思想,考虑子(分)公司的特殊性,完成低于认定指标的认可指标不予奖励,但这一指标就是企业经营者享受年薪的底线。通过一“分”一“合”,鞭策了后进,激励了先进,兼顾了利益,从而理顺了各方的情绪。
通过8年的实践,植根于焦煤集团的“分合管理”理论,指导我们这个濒临倒闭的企业走出了困境,步入科学发展的快车道。与改制前相比,2007年企业上缴利税和人均收入都增长了4倍,年投资总额增长16.67倍,一批投资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的煤炭、建材、化工项目在焦煤建成投产。在河南省国资委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中,焦作煤业集团名列前茅,昔日全省第一亏损大户一跃成为全省一流资产的优良企业。
我们将继续秉承“分合管理”思想,推动焦煤集团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