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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9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落实污染物减排硬措施
对6个设区市减排预警、8个县(区)“区域限批”、26家企业淘汰关停

  本报讯 记者赖永峰报道:8月21日,记者从江西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确保完成今年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江西省决定采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制度、“区域限批”制度和淘汰关停等果断措施,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据江西省环保局局长邓兴明介绍,近年来,江西省污染减排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扭转了多年来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上升的态势。今年江西省提出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4.8万吨和60万吨以内。从上半年任务完成情况看,化学需氧量减排仅完成全年任务的23.1%,二氧化硫减排仅完成全年任务的56.8%。

  江西省委、省政府明确污染减排工作是硬任务,必须落实硬措施,实行硬考核。为此,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采取坚决措施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决定,对九江、南昌等6个设区市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对污染减排工作措施不力、减排项目进展缓慢的8个县(区)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对废水长期超标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26家企业进行淘汰关停;责令减排工程建设滞后或治理设施不完善的10家企业停产治理;对9个减排项目进展缓慢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江西省环保局将对被预警的设区市和被“区域限批”的县(区)减排工作进行跟踪督察,经核定完成减排任务的,解除“区域限批”;对实行淘汰关停的企业或生产线,坚决落实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对停产治理企业或生产线未经江西省环保局批准同意或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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