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市场监管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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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08年8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监管视点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朝 石

  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气候环境的多样性,加上悠久的农耕文明历史,使我国具有众多独特的地理标志产品,这些农产品既代表了产地标志,又代表了产品特定品质,逐渐成为广大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民主要或重要的收入来源。同时,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有利于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和形成区域品牌,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从而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作为商标的注册和监管部门,国家工商总局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把商标富农机制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抓手。从2004年开始,国家工商部门按照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农业的要求,从加快地理标志注册,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加快与农、林、畜牧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政府部门的合作等方面入手,建立和完善了“商标富农机制”,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大力推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建立了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工作机制。

  按照“立足一个资源优势,围绕一个产业链条,抓好一件注册商标,带动一批特色品牌”的工作思路,工商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指导,在着力提高农民的商标法律意识的基础上,指导农民、涉农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帮助农民运用商标整合优势农产品资源,提高农副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达到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地经济,富裕一方农民”的目标。同时积极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经营模式,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方面的积极作用。

  各地工商部门也根据本地实际抓好落实。北京市提出实现传统农业向品牌农业转化的目标。浙江省把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工作列为建设“品牌大省”重要内容,河南省推出包括商标兴农在内的服务“三农”的四大工程。新疆、宁夏、内蒙古等西部省区更是抓住机遇发展特色农业。

  从上到下的共同重视和合力推进,为农民开启了新的致富之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也因此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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