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不断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不断深化对农村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认真受理农村消费者的投诉,积极推进农村消费维权组织和机构建设,使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和新的成效。
农民消费维权意识增强
各级消协组织通过开通咨询服务电话热线、编发农村消费知识资料书籍、组织农村消费课堂、举办农村消费咨询服务活动、送法送知识服务下乡等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深入农村,进行普法宣传,传授消费信息,解答农民疑问,提高了农村消费者的消费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中消协最近对农村消费维权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民消费者中知道《消费者保护法》或了解消费者9项权利的情况,1998年的调查数字仅为34.71%,2007年的调查数字为48.8%,有了明显提高;农民维权意识提高,采取投诉、交涉等方式主动维权的情况,2007年的调查数字为78.7%,比1998年的61.34%增加了17个百分点;1998年,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有38.66%的农村被调查者选择忍气吞声,而2007年,这一数字降低到21%,显示出越来越多的农村消费者在权益受损后开始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关注最基本的产品需求转为关注自身的健康与安全。
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表示,农民是消费维权的主体,农民维权意识的普遍增强,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奠定了重要的群众基础。
“一会两站”发展迅速
199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制定下发了《全国消费者协会基层组织网络建设规范意见》,要求在乡镇建立分会,在行政村建立投诉站;从2005年开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着手在农村建立12315联络站。自此,“一会两站”在许多地方纳入政府主导的新形势下的农村消费维权工程。截至2006年底,在乡镇已建立消协分会19792个,覆盖了全国乡镇的57%;行政村建立的两站已增加到169906个,覆盖全国行政村的27%。
据对21个省区市的不完全统计,2007年1至10月份,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在农村共建立消协分会11234个,在村民委员会共设立投诉站172705个,另有联系站(点)135880个。在不断扩大建站数量的同时,各地还注意了对“一会两站”工作的规范和队伍的培训,涌现出了一大批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作用发挥好的典型,为今后进一步做好“一会两站”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社会监督不断加强
各地消协组织针对与农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农资、食品、供电等商品和服务开展消费调查,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农村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强了对农村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特别是各地消协组织按照中消协的统一部署,广泛组建农村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队伍,并且很好地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据对21个省区市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10月份,各级消协组织已经发展义务监督员或志愿者168274人,其中大部分在农村,农村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网络正在不断壮大。
消费纠纷解决途径逐步畅通
各级消协组织认真受理农民消费者投诉,特别是高度重视做好农村消费者群体投诉受理工作,妥善解决了许多情况复杂的农村消费纠纷,有力地保护了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据中消协最近农村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显示:农民反映消费受到损害的情况,2007年的调查数字为35.6%,而1998年的调查数字是65.9%,已减少了近一半;农民反映消费没有受到损害的情况,2007年的调查数字为53.2%,而1998年的调查数字是25.85%,已增加了一倍多;不少地方消协组织还积极探索和推行人民调解、消费仲裁、法律援助制度等各种农村消费纠纷解决途径,全方位地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