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村民们就近在村里的放心示范店买东西的越来越多了。村民张宏辅告诉记者,“因为放心店不仅货品齐全,价格公道,商品的来源更有保障。”据了解,如今,在浙江每个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都拥有这样的放心示范店。
农村消费者是浙江最大的消费群体,然而长期以来农村却是消费维权的盲区、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针对广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的状况,2004年,在农村小商店实施普遍准入的基础上,浙江省工商局提出创建“万村放心店”工程。该工程是为了引导经营者自律、为农民提供安全的购物场所,通过创建一批商品质量安全、经营秩序规范的“放心示范店”,带动农村其他商店规范经营,引导农村商店“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
按照工商部门的设计,放心示范店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店牌、统一制度、统一标识、统一台账、统一承诺。所有通过达标验收的商店悬挂统一的示范商店牌匾,使用全省统一的徽记和形象设计;每一家放心店都建立了一套制度,即《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柜制度》和《消费投诉处理制度》;放心店必须按照商品准入制度要求建立统一格式的进货台账;放心店必须统一对外开展消费安全承诺,且承诺内容与3项制度一并制作统一样式的镜框在店内上墙悬挂。实践证明,通过“五个统一”的要求,可以极大地提高放心店品质,很快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营业额大幅度上升,经济效益普遍好于创建之前,真正发挥了形象、质量、效益的示范引领作用。
可以说,“万村放心店工程”是农村商品准入制度的延伸。工商部门在大型商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将商品准入工程延伸到农村食品小商店,强化了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责任意识,督促其切实履行进货检查验收法律责任。
农村小店经过规范培育成为“放心示范店”后,出售的食品就有了识别身份的惟一标识。在湖州市的“放心示范店”里,所有的产品外包装上都贴有专用的标贴,标贴上不但印有价格,还印有商店的店名。进货台账记载的食品的品种、购货日期、供货单位、数量、购货凭证号、保质期一应俱全。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经过3年的努力,该省已成功实施了“万村放心店工程”。全省共创建放心示范店28110家,具备创建条件的26294个行政村全部完成了创建任务。在此基础上,工商部门正进一步推动放心店食品“全配送”的工作目标,努力提高食品配送率,积极探索多元配送模式。已经纳入配送体系的放心店有21996家,配送比例超过80%。
放心店在农村站稳了,并不意味着农村消费安全就迎刃而解了。为了加强对放心店的规范管理,保证放心店不变质、不变味,从根本上解决放心店监管难题,建立放心店长效管理制度,浙江省工商局还专门制定了《浙江省万村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监管办法》,进一步推动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了“农村放心店协会”等自律组织机构,发挥协会自我管理作用。目前,已有15个市、县(市、区)组建了放心店联合会、放心店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已在全国范围推广“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符合本省(区、市)实际情况的“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确定本地区“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培育目标和具体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各建立一家经营食品和经营农资商品的“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使广大农民群众不出乡镇就可以买到“放心商品”。
文/本报记者 敖 蓉 通讯员 章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