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好金融风险防控“先手棋”
在近期举办的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如何提升监管有效性、有力防控金融风险等话题备受关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提升监管有效性是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也是完善中国现代金融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深化监管改革,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以严密有效的监管筑牢金融安全屏障,以金融之稳助力全局之安。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当前,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整体平稳,大型机构经营稳健,中小机构改革化险有序推进,风险总体可控。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应把握金融运行规律,增强风险防控的前瞻性、精准性。金融风险不仅具有很强的复杂性与传染性,还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往往滞后于相关经济风险暴露。例如,当个别高风险机构出险之时,引发风险的弊病早已存在——内部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关联交易频繁、个别大股东将金融机构异化为自身的提款机等。治已病是不得已而为之,且处置成本极高。因此要治未病,对风险实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首先,聚焦重点领域,善用科技力量,打造监管千里眼、顺风耳,抓早抓小防风险。具体来看,注重源头防控,健全监测预警响应机制,优化分类分级监管,做实强制性早期纠正,实现全过程、全链条持续监管。与此同时,全面强化“五大监管”,即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在穿透式监管的过程中,可充分运用科技力量,通过数据互联互通、模型优化等方式,强化对中小法人股东股权、资金流向、业务实质的穿透等,前瞻性提示风险隐患,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在抓早抓小、有效预判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从而切实提升监管有效性,有力防控金融风险。
其次,加强协同联动,消除监管空白,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着力实现全覆盖、无例外。金融监管既要管合法的、持牌的金融活动,更要将非法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其中,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总体战为抓手,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全链条系统治理,努力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金融监管是系统工程,金融管理部门和宏观调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都有相应职责。通过齐抓共管,打造强监管、防风险的铜墙铁壁。
最后,健全金融法治,不断适应实践需要与新变化,优化制度、严抓执行。金融的安全靠制度、活力在市场、秩序靠法治。近年来,我国金融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金融法、银监法、保险法等立法修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监管制度也在加快完善,“用牛栏去关猫”等监管规则与现实金融活动相偏离的现象大幅减少。有了建章立制,还要进一步抓好落地执行,严肃查处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行为,强化刚性约束,增强震慑效应,让监管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