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促进新就业群体社会融入

邢 伟

新就业群体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守护者,也是美好生活的追求者、共享者。促进新就业群体社会融入,不仅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新征程上,需通过展示良好形象和引导参与社会治理,在全社会构建起关爱有温度、参与有平台、付出有回报、未来有保障的良好生态,让新就业群体更有归属感和获得感。

促进新就业群体社会融入是一项系统工程,体现在劳动工作和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职业发展上,主要体现为劳动关系相对稳定,劳动报酬合理可持续,劳动权益有效保障,具备较好的职业成长空间。在公共服务上,主要体现为在流入地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在子女义务教育、住房安居等方面逐步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在价值归属上,主要体现为对从事工作的职业认同、对所在城市的情感归属、对社会身份的自我认可,积极参与社会交流,融入本地生活圈。

长期以来,部分新就业群体面临着“工作在城市、保障在老家、流动扎根难”的困境。首先,我国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但未落户的群众超过2.5亿人,其中,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有1.7亿人。亟须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让新市民在稳定就业居住的城市获得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等方面基本服务,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其次,社会大众对新就业群体的认知有一定偏见,存在标签化、刻板化的印象,甚至将灵活就业等同于非正规就业,对这一群体的职业尊重、社会认同不强。加之新就业群体工作时间碎片化、流动性强,导致社交圈层相对封闭。再次,新就业群体的组织化程度偏低,诉求表达和治理参与渠道不畅。由于这一群体从业分散、点位零散、流动频繁,党组织、工会、行业组织等覆盖存在盲区,权益维护等缺乏制度化路径,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志愿服务的渠道较少,社会融入的积极性尚未有效调动。

近年来,新就业群体规模持续壮大,已成为我国劳动力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生力量,在以下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其角色和作用日益凸显。一是基层治理的“移动探头”。新就业群体常年穿梭居民小区、商圈楼宇、背街小巷,活动范围覆盖基层治理网格,对消防安全隐患、环境卫生乱象、治安风险隐患等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上报,成为隐患排查、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力量。如辽宁省吸收6500多名快递员、网约配送员担任社区兼职网格员,积极搭建随手拍、随手清、随手报的载体平台,充分发挥这一群体的移动探头作用。二是城市文明的“青春先锋”。新就业群体以青壮年为主,整体比较年轻化,学习能力强、熟悉互联网和新媒体,容易接受新理念、新治理模式,在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反诈宣传等方面有不少用武之地。三是应急响应的“轻骑兵”。新就业群体从业时间弹性大、出行机动灵活、地域熟悉度高,在防汛救灾、应急物资配送、独居老人帮扶、突发事件应急支援等场景中,能够快速集结、就近驰援,弥补基层应急力量不足的短板,成为应急保障和便民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如上海市徐汇区发动党员骑手成为急救先锋骨干,计划通过三年系统培训,实现全区30%的网约配送员、快递员取得岗位证书。

今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围绕“促进社会融入”作出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坚持服务与治理并举、引导与激励同步,推动新就业群体从城市过客向新市民转变、从单纯务工劳动者向治理参与者提升。

其一,全方位展示良好形象。常态化宣传新就业群体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坚守奉献的先进事迹,加大典型选树和表彰力度。破除职业偏见和标签化认知,营造尊重、关爱、理解新就业群体的社会氛围。加强行业自律和从业规范教育,引导新就业群体自尊自信、积极向上。

其二,引导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新就业群体特点优势,调动其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参加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参与隐患排查、政策宣传、邻里互助、应急支援等基层事务。支持依法参与行业治理,有序反映合理诉求,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

其三,畅通社会融入渠道。提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质效,推进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向平台企业、网点站点、物流园区等有效覆盖,建立常态化走访关爱、诉求收集、帮扶解难机制,让每一位城市“奔跑者”都能在奋斗中收获保障、在融入中获得尊重、在参与中实现价值,共同绘就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同心圆。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社会事业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2026-06-07 邢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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