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香港自保险高质量发展
“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功能,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和高增值供应链服务中心。专属自保保险(自保险)作为现代企业集团风险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既是企业跨国经营的“稳定器”,也是衡量金融中心城市综合功能的关键标志。香港依托“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成熟法治体系与开放金融生态,大力发展自保险市场,既为内地企业“走出去”筑牢风险屏障,也为自身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注入新动能。
自保险是企业通过设立专属保险主体自留风险的模式,与传统商业保险相比,在运营逻辑、风险处置及价值实现上差异显著。传统保险由保险公司作为风险中转方,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分摊风险、提供标准化合同,承担赔付责任。自保险则聚焦服务母公司及关联企业,保障方案匹配度高,可覆盖传统保险难以承保的特殊风险。企业直接掌握风险定价权与资金管理权,剔除中间环节后成本更低。同时,自保模式能强化企业自身风险管理,其核心优势在于灵活高效、成本可控、风控自主,更适合大型集团应对个性化、规模化风险。
20世纪70年代,专业自保公司在美国兴起。经过数十年发展,已成为全球企业风险管理的主流模式,形成了成熟的市场体系和发展格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全球自保公司数量已达6876家。《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中有超过70%的公司设立了自保公司。从所有权比例看,美国自保公司占59%,欧洲占25%,加拿大占3%,其他国家占13%。中国自保公司起步于2013年,截至目前,内地共设立4家,香港自保公司总数为7家。
近年来,内地中央企业、大型跨国集团纷纷在港设立自保公司,香港自保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业态持续丰富。尽管当前香港地区自保市场规模与欧美成熟市场仍有差距,但随着企业国际化风控需求的持续释放,市场发展空间十分广阔,逐步成为亚太地区企业自保业务的首选地之一。
香港发展自保险,首要价值在于赋能企业跨境风险治理,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内地企业海外投资、工程建设、跨境贸易规模持续扩大,面临的地缘政治、财产损失、责任赔付、供应链中断等风险日益多元。传统商业保险难以满足个性化、跨区域风险保障需求,而成立自保公司可针对企业风险特征定制方案,填补保障空白;依托香港国际化平台,实现全球风险统一管控,保障企业稳健经营。
从香港自身发展来看,发展自保险是优化金融产业结构、升级国际金融中心功能的关键举措。长期以来,香港保险市场以个人寿险为主,企业风险管理等领域存在提升空间。自保险的发展有利于推动香港保险市场从个人保障向企业风控延伸,完善金融业态布局,带动高端专业人才与机构集聚,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强化香港作为跨境资金融通、风险定价的枢纽功能。
从国家战略全局来看,香港发展自保险是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协同的重要载体。香港凭借“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独特优势,成为内地与全球自保市场对接的桥梁。内地企业在港设立自保机构,促进监管协同、资源互通、业务联动,推动金融要素高效流动。同时,香港自保险依托内地广阔市场需求,实现自身规模扩容与质效提升,形成“内地需求+香港服务”的良性循环,助力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金融合作深化融合发展。
面对全球风险管理中心竞争新格局,香港需要坚持系统思维、精准施策,推动自保险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赋能,筑牢制度竞争优势。持续优化自保监管与税收政策,适度扩大优惠覆盖范围,简化审批流程。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完善自保公司治理与风险监管框架,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提升监管灵活性。深化与内地金融监管部门协作,推动监管标准对接、业务互认,破除跨境运营制度壁垒,增强香港自保市场吸引力。
二是集聚专业要素,构建全链条服务生态。加强校企合作,开设自保风险管理相关专业课程,培育复合型专业人才。出台激励政策,吸引全球高端风控、精算人才来港发展。推动自保公司与再保险机构、法律事务所、咨询机构协同联动,打造“风险承保—再保险分流—专业服务”一体化产业生态,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
三是聚焦创新驱动,适配新兴风险需求。紧跟数字经济、绿色发展趋势,鼓励自保机构开展网络安全、气候风险、数据合规等新兴领域产品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风险识别、定价与理赔效率,打造智能化风险管理体系。依托香港科创优势,推动科技与自保业务深度融合,增强市场适配性与竞争力。
四是深化品牌建设,拓展国际服务半径。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普及自保险知识,提升内地企业认知度与参与度。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拓展与共建国家自保市场合作,扩大香港自保市场国际影响力,打造香港自保险特色品牌。
总之,香港需要牢牢把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机遇,立足自身独特优势,持续完善制度供给、集聚专业资源、推动创新发展,以自保险为重要支点,加快建设国际一流风险管理中心,在服务企业跨境发展、深化金融协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新担当。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