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改革化险有序推进

□ 本报记者 彭 江

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在贵州省黔西市锦绣街道新民社区花木种植基地,对农户进行金融服务宣传。周训超摄(中经视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范金融机构竞争秩序,深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2026年1月5日,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省内122家农商行、农信社通过联合公告宣布,已审议通过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云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成为2026年全国首个明确农信改革方向的省份。未来如何继续防范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记者采访了专家学者与金融从业者。

一省一策因地制宜

随着新一轮农信深化改革正式启动,省联社改革在“一省一策、因地制宜”原则指导下推进。

2025年,江苏、江西、贵州筹建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先后挂牌开业,河南、内蒙古、吉林、新疆等地采取统一法人模式组建的省级农商行也在这一年先后成立。此外,陕西、广东均在2025年透露,将改制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甘肃计划推进筹建统一法人模式的“甘肃农商银行”。河北省联社也在2025年就深化改革工作法律服务项目进行中介机构采购招标,其中明确,中标的律师事务所需“协助起草河北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工作方案”。

专家表示,省级农商银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合力和执行力,提高风险管理和化解能力,打造统一品牌形象,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在部分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少或高风险机构较多的省区市,可采取省级农商银行模式。

即将组建的云南农商行的统一法人模式,旨在解决原有三级法人体系下机构“小散弱”、资源调配低效和风控标准不一的问题,通过集中区域金融资源形成规模优势,为普惠金融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根据公告,云南省联社和省内122家农信社州(市)、县(市、区)法人机构已履行内部法人治理程序,审议通过了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云南农商行。新成立的省级农商行将依法承继涉改机构所有业务、财产、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义务。筹建工作小组将负责推进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等前期工作,整个组建流程仍需等待监管部门最终核准。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白向阳认为,统一法人模式有利于资源深度整合、强化规模效应,有利于基层农信机构风险化解、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提升经营效率、激发内生动力,是彻底解决省联社权责不对等和县市农信社“小、散、弱”体制短板的有效手段,并逐渐成为新一轮改革的主流选择。

“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当前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重点。对于农村信用社改革,各省份要根据不同情况,兼顾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双重目标,探索新机制、新模式。在改革过程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点和次序应有所不同。比如,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应将化解风险放在首位,适当组建市级农商银行和省级农商银行;而东部地区应发挥好‘大平台、小法人’特色优势,提升法人机构竞争力。组建农商行之后,要确保业务发展和客户服务的连续性,不能因改革化险而中断或影响业务发展和客户服务。”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内蒙古农商银行董事长刘丰表示,改革一定要符合地方实际。要对可能预见的各类困难做好充分准备。要统筹好改革前后“两篇文章”,提前搭建新机构体制机制,尽快适应治理理念、科技系统、风控手段、授权模式等重塑再造。要加强专业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要有序缓释风险,尊重历史、新老划断,遏增减存一体推进。

资产质量稳中向好

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过程中,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也得到了有效处置。金融管理部门采取重组合并、补充资本等措施,加快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数据也显示中小银行资产质量稳中向好,风险持续化解。

云南农信系统目前共有122家法人行社,普遍存在资产规模偏小,县域机构呈现小、散、弱特点,整体抗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组建省级农商行被视为破解上述困境、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关键路径。通过整合云南省联社及122家行社,共123家机构的资源,有望形成规模效应,增强资本实力与风险抵御能力;同时,通过建立统一的治理架构和风控体系,从根本上提升管理效能,推动农信系统实现更健康、更稳健的发展。

福建省委党校教授闫兴介绍,2024年至2025年福建关停和重组的中小银行,主要集中在村镇银行的吸收合并与解散,这些调整均是福建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优化金融资源布局的举措,2024年福建全省至少有20家中小银行完成收购或整合,村镇银行是主要调整对象。当前,中小银行面临多项挑战,包括机构布局分散、产权结构不合理、技术与业务需求不适应等。这些问题导致风险积累,影响其服务效率与合规性。此外,中小银行的产权结构问题导致缺乏必要的信息公开与沟通机制,进而影响其业务的合规性和服务效率。发起银行的机构布局过于分散,难以深入县域,未能充分激活县域金融,使得这些中小银行成为业务孤岛。

闫兴建议,要针对中小银行的控股银行条件,提出明确要求。为合格机构提供控股村镇银行机会,退出不满足条件的机构。对于难以满足条件的银行机构,需在规定期限内明确股权转让计划,以推动中小银行产权结构及其他要素的重组。要明确重组内涵、对象、条件及程序,为各方有序参与试点和实施重组提供明确指导。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的资本金、高管、技术、制度、业务等标准需限期达标以实现预期的审慎监管目标。通过持续的监管评级与分类,以及政策工具的匹配,共同促进其稳健经营。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建议从市场化处置、功能性补位等方面开展改革。在监管层面,推广“不良打包+战投引入”模式,简化处置流程;建立县域金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大行下沉渗透。机构层面,重组后聚焦本地普惠主业,通过“线上服务+助农点”弥补网点不足;清退违规股东,强化内控与关联交易管理,从根源防范风险反弹,实现“减量提质”的改革初衷。

董希淼认为,应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监管实践经验,及时优化完善央地监管职责体系和职能分工,加快构建央地双层、分工协同的地方金融监管新模式,以适应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与转型发展一体推进的新需要。

提高机构运营质量

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减量”是通过减少中小金融机构数量,有序出清高风险的农村中小银行;“提质”是通过强化风险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农村中小银行稳健性和服务水平。

中小银行以合并重组方式改革,虽然可减少高风险机构数量,但并非单纯压缩机构数量,而是要在有序出清高风险机构的同时,通过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和治理提升,促使金融体系更加稳健和高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辖内龙湾农商银行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应晓红表示,银行需要通过产品创新、拓宽担保方式、减费让利为薄弱村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实际困难,持续提升服务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能力,实现普惠金融和“三农”金融需求的有效对接。

针对中小金融机构提质,董希淼建议,需要提升中小金融机构资本和科技能力,加快建立中小金融机构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和方式;应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合理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夯实发展基础;应鼓励有实力的全国性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科技力量。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谢玲红认为,需要强化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市场定位,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创新开发低成本、广覆盖、便捷可得的普惠型农村金融产品。通过不断创新数字金融服务,推出“数字+场景”“线上+线下”“农业大数据+金融”等产品模式,扩大信贷、保险服务惠及面、便捷度,打通数据壁垒。同时加快完善涉农信息数据平台,促进信息数据整合、共联共享。

2026-03-19 □ 本报记者 彭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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