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扩大自主开放的内涵和方向
“十五五”规划建议将“积极扩大自主开放”作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任务。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有序扩大服务领域自主开放。“自主开放”成为我国对外开放战略中的关键词。面向新的发展形势,我国的开放要从过去的“跟跑”转变为“领跑”。而要实现“领跑”,就必须成为全球对外开放合作的旗手和示范,自主开放因此成为必然选择,将充分彰显我国的开放自信和大国的责任担当。
所谓自主开放,强调的是按照独立自主、互利共赢理念,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要,科学研判外部环境复杂变化,积极主动创新对外开放模式、把握对外开放节奏、优化对外开放范围,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新时代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特征。其中,创新对外开放模式,意味着不能简单模仿其他经济体开放合作的各种具体做法,而是要在扬弃的基础上立足国情创造性、科学性地设计开放合作方案;把握对外开放节奏,指的是不能迫于内外部特别是外部各种压力被动开放,而是要正确处理高水平开放和高水平安全的关系,稳步实现开放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的“双提升”;优化对外开放范围,意味着不能照搬照抄其他经济体的“开放清单”,而是要立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主动扩大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开放。
迈入“十五五”时期,自主开放具有重大意义。对内,这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自主开放立足国内发展实际,通过统筹对外贸易和跨境投资、科技创新和产业合作,促进内外市场相通、产业互融、创新联动和规则对接,有助于弥补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高端要素循环不畅等短板,提升经济发展效率和韧性,为现代化建设夯实基础。对外,这是在变局中开新局的战略选择。面对一些西方国家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搞“脱钩断链”,自主开放有助于我国更好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对冲外部不确定性;同时发挥我国制度、产业、市场规模和人才优势,集聚全球优质资源,扩大合作网络,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与世界共享机遇、共同发展。
需要看到的是,积极扩大自主开放,不仅是基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要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顺应最新形势变化进行的体制机制创新,这要求我们找准新方向,主动塑造和引领开放新格局。
比如,在对标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同时积极创设新的规则。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业开放、公平竞争等领域,需积极对标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同时,随着以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迫切要求构建与之相符合的新的经贸规则。我国高度重视发展新质生产力,有能力也有必要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国际合作中逐步自主探索形成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规则,为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作出重要贡献。
比如,在推动协定开放的同时有序扩大单边开放。当前,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以及各类区域贸易协定仍然是全球贸易治理的最重要机制。我国需坚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国际规则制定的主渠道地位,支持对世贸组织进行必要改革,同时积极主动探索符合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诉求的新型协定开放模式,力求同更多经济体形成全面、系统开放合作的制度安排。与此同时,也需要在服务业市场准入、人员跨境流动等新领域,推出既符合经济全球化发展大方向又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单边开放举措,为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注入新动力。
比如,在集聚优质要素的同时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为做强国内大循环、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必须持续增强对全球人才、数据等优质资源的吸引力。同时应看到,广大发展中国家正大力推进工业化,亟需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因此,可考虑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探索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等模式,与共建方共同构建韧性安全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网络。这既能推动国内产业转型升级,延伸价值链,也将为对外开放开辟更广阔的合作空间,形成互利共赢的开放新局面。
总的来看,我国的自主开放兼顾中国之需与世界之盼,既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也要扩大经贸“朋友圈”,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通过聚焦关键、精准施策,在自主开放中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一是更加注重以服务业为重点吸引优质要素集聚。扩大服务业开放是高水平开放的重点。可以电信、文化、医疗、教育等关键要素高度密集的服务业作为自主开放的关键领域,放宽市场准入,积极推进行业运行规则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等“边境后”规则和国际高标准规则相通相容。鼓励出台场景化、字段级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积极推动科创投资、科研管理、科技评价、高等院校课程设置等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吸引全球各行业各领域优秀人才。
二是更加注重发展新型贸易投资合作模式。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进程,积极发展个性化定制等新型跨境电商业态。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充分发挥对外贸易对消费、投资的带动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市场采购贸易、新型离岸贸易等。加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力度,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加快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对外投资管理效能,有效助力构建以我为主、韧性安全的跨境经贸合作网络。
三是更加注重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合作高地。可考虑在海关监管、行业规则标准制定等领域赋予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更多制度创新权限。探索推动现有的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优化整合形成新型沿边开放平台。加快综合保税区创新升级,发展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新业态。同时,统筹布局建设科技创新、服务贸易、产业发展等重大开放合作平台。
四是更加注重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强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统筹管理机制功能,在合作规划下统筹实施一批“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项目。积极拓展与共建国家在绿色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卫生健康、旅游、农业等领域的合作新空间。深化“一带一路”务实合作,加快建设“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鼓励各地依托特色优势深化与共建国家的合作,形成一批特色合作品牌。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信息情报研究院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