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也要建成“好房子”
保障房应该是“好房子”,要符合好标准,使用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推进保障房建设应持续完善住房保障轮候库和信息系统建设。保障房要建设好,更要管理好。
最近,北京市通州区金隅通和园等小区的青年人才公寓迎来首批青年后备人才入住。2025年,北京持续增加“一张床”“一间房”供应比例,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约6.7万套(间)。北京市持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力度是全国各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缩影。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当前,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6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不足50%。因此,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住房保障在城镇化“下半程”的重要任务。
住房保障应进一步发挥好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十四五”时期,我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累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城市危旧房改造等安置住房1100多万套(间),惠及3000多万名群众。我国保障和市场两个体系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供应格局正在形成。住房保障应把“解危、解困”作为出发点,优化配租型、配售型“两类保障房”供给,稳步实施城中村、城市危旧房“两个改造”,兜牢住房保障民生底线。
保障房应建成“好房子”。住房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有新期待,关注“有没有”,也关注“好不好”,既期盼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也希望住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保障房应该是“好房子”,要符合好标准,使用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
保障性住房应该以需求确定供给。住房保障进入不同层次需求相互交织、不同群体需求日益分化的阶段。新市民、青年人期盼职住平衡、运营年轻化的住房,工薪群体期盼价格可负担的产权住房。住房保障应适应需求变化,优化供给结构,推动住房保障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我国将有序发展公租房,着力缩短轮候期,规范分配程序;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和房屋建设,加快房源竣工和分配入住;因地制宜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健全完善定价机制和退出机制。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多渠道盘活存量商品房。
推进保障房建设应持续完善住房保障轮候库和信息系统建设。轮候库和信息系统在住房保障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是以需定建、以需定购的关键举措。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全面建成轮候库,建立需求动态摸底和项目供需匹配机制,掌握困难群体的住房现状和基本需求,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
保障房要建设好,更要管理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好、管理好,是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对“好不好”需求的应有之义。保障房应在运营上提质增效,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轮候、配售配租、退出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应健全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引入专业机构开展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提升保障性住房小区治理效能;应更新改造建成年代早、管线设施老化的公租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让“住有优居”走进住房困难家庭。
随着我国住房保障工作持续推进,住房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进一步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