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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产品安全防线,推动市场公开透明——

提升纤维制品质量监管效能

本报记者 郭静原

纺织服装、床上用品、窗帘……这些纤维制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市场监管总局日前修订出台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王胜利表示,通过《办法》和技术标准的联动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将逐步构建起覆盖全面、防控精准的现代化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筑牢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防线,助力纺织产业提质升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当前,纤维制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同时电商直播等平台销售新业态蓬勃发展,消费者对质量安全的要求也在持续提升,这些都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王胜利说。

新修订的《办法》将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等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王胜利介绍,针对这四类重点监管产品,《办法》围绕原料、生产、标识三大关键环节,打出了精准防控“组合拳”。一方面,坚持原料严管不松懈。比如,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和贴身内衣等重点产品,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收紧要求,明确禁止使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原料进行生产,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坚持关键环节严把控。比如,对学生服等具有集中采购、统一使用特点的产品,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此外,《办法》还要求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等产品标识应包含纤维成分、含量及安全技术类别;对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让消费者“明白”选购。

“对于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逐步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的闭环监管体系,确保新规落地见效。”王胜利说,市场监管部门将综合运用监督抽查、质量监测、执法检查等手段,对重点产品实施更强力度的质量监管、更严格的质量标准、更全面的质量监测,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旦查实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使用禁用原料等触及安全红线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坚决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全面提升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推动纤维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絮用纤维制品由外包裹物和内填充物组成,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如棉被、棉服、羽绒服等。其内在填充物的质量品质看不见、摸不着,因此具有一定隐蔽性。“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支撑规章落地的重要手段。此次对强标《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的修订,主要调整了循环再利用原料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上的应用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说。

王玉环介绍,新标准通过设定明确的技术红线与使用规范,强化了絮用纤维制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监管,不仅为废旧纺织品的规范化回收与高值化利用奠定了制度基础,还将有效引导和激励经营主体投入资源对废旧纺织品进行更精细的分类和更高水平的再生处理,从而为整个循环利用产业链的提质升级注入强劲动力。同时,新标准规定使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应明示所用原料包括循环再利用原料,进一步推动形成公开透明、诚信规范的纤维制品市场环境。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新型纤维材料不断涌现,对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市场监管总局纤维监测中心主任杜跃军表示,针对电商平台、直播营销、社交电商等新型销售渠道快速发展带来的监管复杂性,将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测机制建设,及时评估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风险,推动电子商务平台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构建智能化的监测体系、完善全渠道监管机制、强化技术标准支撑,全面提升纤维制品质量监测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2026-01-14 本报记者 郭静原

筑牢产品安全防线,推动市场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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