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是企业生存的基本标准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持续加大对涉税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已分类分级、不间断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件490余起。从公布的案件来看,利用个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骗享优惠、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方式,暴露出一些经营主体和个人并未将纳税作为法定义务,而是置于自身经营发展的对立面,存在“不盈利就不需缴税”“少缴不缴才是赚了”等错误认识。这些错误认识是导致涉税违法犯罪的根源所在。
消除这些错误认识,需要重新审视税收的重要意义。于国家发展而言,税收是重要支柱。“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保障公共服务、进行宏观经济调节、维护社会公平等方面,都离不开税收的强有力支持。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更多、更直接地用到了老百姓身上。“十四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20.5万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万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0.6万亿元,住房保障支出4万亿元,加上其他领域支出,财政民生投入近100万亿元,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以上。可以说,每一笔税款都是为国家发展添砖加瓦,发展效能最终也会以方方面面的实惠反馈到每一位纳税人身上。
于企业发展而言,税收是基本标准。目前,我国已经构建起更加完善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各地对高信用等级企业在服务绿色通道、融资支持等多方面的联合激励措施不断扩围升级,让守信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实实在在的优势。比如税务部门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及商业银行,通过“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十四五”期间累计为3621万户次诚信纳税人发放信用贷款11.3万亿元。同时,对依法纳税的重视也会牵引带动企业建立更加完善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确保企业在合规经营的大道上获得长远发展。依法纳税是企业生存的基本标准,一个依法纳税、负责任的企业必然会在信誉、品牌、企业文化等多方面积累更强后劲、赢得更多支持;没有做到依法纳税甚至偷逃税,企业就失去了生存的基本条件。
将依法纳税置于经营发展的对立面,很多时候是纳税观念不正确,且对税制认识不足。一些企业将纳税行为简单等同于“赚钱才缴税”,容易引发涉税风险。我国现行税制包含18个税种,不同税种的计税基础差异显著,覆盖流转、所得、行为等多个环节,利润只是企业所得税的核心计税依据,而非全部税种的征收前提。比如,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与企业是否盈利并无直接关系。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也都是基于特定行为或财产权利征收。企业清楚理解了各个税种,就能自觉摒弃错误认识,抵制所谓“避税计划”诱导,减少经营风险。
总之,只有将依法纳税置于国家发展大局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将税收成本置于企业必须承担的内部成本中,进行一体化、系统化的考量,企业才能真正找准长远发展的坐标点。这一个个坐标点连点成线,终将汇聚起源源不断的澎湃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