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今年5月份,国家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公布,确定北京市延庆区、浙江省湖州市等10个地区为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浙江省丽水市、江西省抚州市继续开展试点工作。自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以来,全国各地深入推进实践探索,如丽水市出台全国首个山区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办法,发布了首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地方标准,实现生态资源可量化;福建南平积极培育“武夷山水”生态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提升生态产品综合效益等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可以使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资产得以快速增值,是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的重要路径之一。各地区各部门需明确任务,多措并举、同向发力,确保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优化生态产品供给。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如植树造林、湿地恢复、水土保持等,提升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增加生态产品的供给量。对生态资源进行确权、登记、收储,将分散化、碎片化的生态资源进行集中收储并整合,深入挖掘生态产品潜在价值。强化生态产品供给智力支撑,提升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平台数字化水平,实现生态产品数量、质量、权属实时监测,做到生态产品价值即时核算、动态更新,让优质生态资源得到有效凸显,增强对经营主体的吸引力。
完善市场交易体系。以市场化为导向,形成统一规范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搭建统一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平台。采取股权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加快生态物质产品、生态文化产品及生态服务产品的融合发展。构建绿色产品生态金融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规范有序进入市场,通过增加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等金融服务产品的市场化供给,为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和市场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拓展产业发展赛道。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促进生产方式绿色化转型,发展壮大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等各类生态产业体系,升级传统生态产业,培育新兴生态产业。畅通生态富民路径,持续做强地方特色农业,打响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培育生态产业龙头企业,丰富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模式,多途径、多模式开发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态产品的消费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