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4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需要统筹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涉及行业多、投资周期长、融资需求大,发展绿色金融是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
中信建投证券政策研究组首席分析师胡玉玮认为,绿色金融作为“五篇大文章”之一,是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重要金融活动,已上升至我国重要战略层面。
《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胡玉玮分析,当前,我国已初步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并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总体发展目标、拆解量化指标和激励措施。银行、保险、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扎实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如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信贷审批流程、提高绿色项目评估认证能力、加强绿色金融相关风险管理、建立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建立气候变化相关风险评估预测模型、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转型、加强环境风险评估等。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意见》落实。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政银企对接平台和政策保障体系。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健全碳核算标准和方法。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央行持续发力绿色金融,继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新增纳入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绿色债券的政策导向作用,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机制,加强产业部门、金融部门、经营主体协同合作,促进绿色贷款较快增长;加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自律管理,推动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5478亿元,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1.1万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余额为2194亿元;绿色贷款余额34.8万亿元,同比增长28.5%;绿色债券累计发行3.71万亿元,其中绿色金融债累计发行1.54万亿元,为金融机构投放绿色信贷提供稳定资金来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在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发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让更多的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绿色金融发展透明度和发展质量。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配套基础制度,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意见》要求,持续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全力服务支持美丽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