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配套政策正加快制定

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记者李芃达)《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日前印发。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意见》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是定规则、把方向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释放了鼓励发展的政策导向。

刘烈宏介绍,《意见》出台后能大幅激发供给动力和用数活力,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引领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为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国家数据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

据悉,国家数据局已起草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将在一周内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近期即将出台,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规则体系。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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