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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下列机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现予以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园支行

简称:华夏银行北京首钢园支行

业务范围: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由你总行授权办理的业务。

批准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机构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新古城派出所水泥厂社区五一剧场路1号院5号楼1层B5-1-103及B5-1-104单元

机构编码:B0008S211000094

许可证流水号:00805721

电话:010-88295390

发证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事由:新证颁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旧宫社区支行

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旧宫社区支行

业务范围:以不提供人工现金服务的方式,办理以下个人业务:居民储蓄;贷款业务咨询;从事银行卡业务;销售理财产品;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缴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总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14年12月10日

机构住所:北京市大兴区旧桥路1号院1号楼1层103

机构编码:B0009S211000170

许可证流水号:00805719

发证日期:2024年08月23日

邮编:100163 电话:010-56407699

事由:迁址更名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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