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下列机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现予以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园支行
简称:华夏银行北京首钢园支行
业务范围: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由你总行授权办理的业务。
批准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机构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新古城派出所水泥厂社区五一剧场路1号院5号楼1层B5-1-103及B5-1-104单元
机构编码:B0008S211000094
许可证流水号:00805721
电话:010-88295390
发证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事由:新证颁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旧宫社区支行
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旧宫社区支行
业务范围:以不提供人工现金服务的方式,办理以下个人业务:居民储蓄;贷款业务咨询;从事银行卡业务;销售理财产品;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缴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总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14年12月10日
机构住所:北京市大兴区旧桥路1号院1号楼1层103
机构编码:B0009S211000170
许可证流水号:00805719
发证日期:2024年08月23日
邮编:100163 电话:010-56407699
事由:迁址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