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创新采购加速落地
合作创新采购是指对于目前市场上没有的、需要研发的创新产品,由采购单位从研发环节提前介入,先购买研发服务,再购买研发产品。今年4月,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研究将需求管理以及合作创新采购等制度上升为部门规章”“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制度”等措施。
近期,多地开始积极尝试这一全新的政府采购方式。北京市财政部门与相关科研特色明显、创新产品需求强烈的单位进行逐领域分析研判,最终确定将市气象局“基于花粉观测设备的图像自动识别技术研发”作为先行先试项目。该项目将邀请供应商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研发面向花粉观测设备的北京地区6类气传致敏花粉的分类检测识别算法,要求算法准确率达国际同类设备水平,能够为花粉观测设备提供高效、准确的技术支撑,并能够实现边缘计算设备的快速部署和迭代更新。通过该项目,北京将进一步全面探索合作创新采购在应急管理、智慧城市、医疗器械、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落地实施的可能性。
各地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合作创新采购更快落地。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动实施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的通知》,提出建立推动合作创新采购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在教育、科研、医疗、公共卫生、现代农业、资源利用与环保、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合作创新采购,打造试点示范项目。
近期,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实施方案》,提出“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制度,通过订购首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
“合作创新采购是我国为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有效激活和带动技术研发创新市场活力的全新的、具有开创性的政府采购模式,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在促进科技进步方面的有益尝试和创新。”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认为,这种采购方式可以为技术研发创新提供较为充足、更可持续的经费需求,增强技术研发的投入能力。同时,将扩大技术研发创新领域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吸引更多企事业单位投身到技术研发创新服务领域。
“这种方式建立采购人、供应商之间的技术研发服务、成果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全面打通了政府与市场、需求与服务、研发与创新、结果与应用、争议与处置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拓宽了财政支持市场各领域技术研究的空间,从政府的消费需求端给予技术研发有力支持,运用市场化手段促进先进技术研发能力快速提升。”张依群表示。
如何确保合作创新采购效能充分释放?张依群建议,要抓住需求标准、研发目标、费用核定等关键环节和流程,提高创新采购项目的规范性、严谨性和实效性。同时,要从供应商研发实力、资格诚信、服务能力等多角度进行考评,提升项目的成功概率和完成率。要确保技术安全,建立有效的响应机制和风险防控应急机制,确保项目安全使用和见效。
“采购人需要明确技术需求、服务标准和经费保障能力,供应商需要明确自身技术水平、研发实力和个性化需要的支撑能力。”张依群认为,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要素、能力、水平需要在相互信任、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高度一致,建立起相互合作、风险共担、迭代升级的服务方案和流程,确保合作创新采购项目成为与技术研发互惠互利的高水平发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