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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

本报记者 郭子源

近日,“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本次活动以“金融为民谱新篇,守护权益防风险”为主题,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时间。

“活动目的是汇聚金融全行业力量,广泛普及金融知识,完善金融惠民利民举措,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消费者、投资者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在启动仪式上介绍。

周亮表示,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体现,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一年来,各金融管理部门深化改革、密切合作,金融消费者保护新格局加快构建,有力查处了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及时推出了一批‘为民办实事’的政策举措,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得到提升。”周亮说。

据介绍,接下来金融监管总局将与各地各有关部门一道,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同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具体来看,一是提供丰富多样、便捷贴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二是打造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消费者权益立体保护网,三是营造公平规范、诚实守信的金融市场环境,四是构建责任清晰、运行顺畅的“大消保”格局。

在丰富金融产品与服务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供给,推出更多覆盖广泛、公平可得、价格合理的金融产品,并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服务流程,整合交易、精简操作。此外,金融机构要积极拓展服务维度,充分考虑老年人、新市民、残障人士、外籍来华人员等行为习惯,完善差异化的服务标准和流程,为不同人群提供精细化、有温度的金融服务。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将强化预防性保护、过程性保护、救济性保护。所谓“过程性保护”是指分级分类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大检查、调查、监测预警工作力度,加强金融产品的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及时消除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苗头隐患。“近期我们将联合人民银行、证监会出台《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调解组织规范治理,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周亮说。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周亮说,为此,金融监管总局还将构建责任清晰、运行顺畅的“大消保”格局。一要提升监管协作合力,充分发挥金融管理部门消保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同配合,强化跨行业、跨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二要压实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切实践行“金融为民”理念,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及时妥善处理争议纠纷。三要加强行业自律约束与消费者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拓展渠道,提升全民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还将同步开展“担当新使命 消保县域行”专项活动,结合地域特色、资源优势、基层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教育宣传,擦亮金融为民底色,推动金融知识直达基层群众。

2024-09-09 本报记者 郭子源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300877.html 1 <p> “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 </p>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