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共强增长动力
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的重要要求。10年多来,我国共建“一带一路”涉及交流、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务实合作等方方面面,成绩卓著。
在联通交流方面,今年前7个月,中欧班列累计开行超过1.1万列。截至目前,已通达欧洲25个国家224个城市,助力我国对外贸易稳步增长,给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在贸易投资方面,过去10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之间货物贸易的规模累计为19.1万亿美元,年均增长6.4%;10年间我国对东道国投资累计超过2400亿美元,双向投资累计超过3800亿美元。相关政策的出台,支持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等重点领域。
在技术创新方面,我国投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新型基础设施,如信息、通信、光缆等项目,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增长模式,推动我国优势技术和优势行业与东道国进行合作。
在务实合作方面,我国有中老铁路、雅万高铁、蒙内铁路、柬埔寨金港高速、巴基斯坦拉合尔轻轨等一系列联通骨干通道、关键节点的重大项目,同时推动了一批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人民生活相关的项目,如打井、住房、乡村道路、医疗等“小而美”民生项目,打造了菌草、杂交水稻、青蒿素等援外品牌。
基于此,10年多来,共建“一带一路”为世界各国的增长提供了新动能,也为我国的发展开辟了新空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构建互联互通网络,为传统基建和新基建提供项目融资、参与投资和建设,与东道国分享我国的技术、实践、网络、经验,帮助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产出增长、贸易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增强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内生增长动力。我国产品获得了更大市场,拥有了更多机遇。
未来,共建“一带一路”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国应巩固已有成果与合作的基本盘,有效应对新的风险挑战。一方面,把握共商共建共享、开放绿色廉洁、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指导原则,统筹“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实现多方共赢。加强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战略对接,拓展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的合作,推动我国和东道国的产业深度融合。我国应坚持全球化大方向,以务实举措推动合作走深走实,以更开放的思路鼓励三方或多方竞合,不断扩大“一带一路”的国际影响力。
另一方面,继续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能源、税收、金融、减灾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完善陆海天网一体化布局,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进一步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