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
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快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
培育多元化的创业投资主体,是构建多元化创业生态的需要。创业周期分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扩展期等不同阶段,创业领域分布于各行各业。多元化的创业生态必然需要多元化的“孵化器”,以提供针对性的、定制式的服务,帮助科创小苗成长为参天大树。
得益于政策支持引导,近年来我国创投行业不断发展,创业投资主体也逐步走向多元,但与海外成熟市场相比,依旧较为单一。加快培育形成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很有必要。
发展创业投资,旨在支持高成长性企业,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创业,这就要求投资主体有长远的眼光、持久的耐心和足够的智慧。应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平台机构等参与创业投资,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创业投资机构,更好解决未成熟企业融资难问题,让更多智慧资本成为创新创业助推器。
更精准支持科技创新,离不开专业力量。因此,要加大力度,扶持投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机构,引导创业投资充分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作用,带动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
唯有鼓励更多高质量、专业化的投资主体参与到创业中来,为市场提供更肥沃的土壤、更充沛的阳光和水分,方能更好激活创新创业内生动力与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