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普惠金融发展新局面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构建高水平普惠金融体系作出了具体政策安排。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必须切实提高金融服务的公平性、便利性与可得性,着力从社会需求角度分析金融服务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积极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重提升重点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卓有成效的成绩,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但当前普惠金融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未来发展任重而道远。比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普惠金融发展不够均衡,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重点人群的金融服务还需切实增强。普惠金融发展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金融需求相比依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与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
发展普惠金融是贯穿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重大任务,在此过程中要立足发展全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首先,要不断提高基础服务的覆盖范围,增强全社会共享的金融服务获得感。当前,银行存贷、支付结算、财富管理、保险服务等各类金融业务已经成为当代社会不可或缺的日常需求,触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角落。各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包括数字化在内的各种服务手段,全面提高基础金融服务的运行效率和保障能力。
其次,要根据客户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在增量、扩面、提质上下足功夫,大力支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普遍的世界性难题,也是当前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解决的重大命题。金融机构要着重发挥功能性作用,努力开发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和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再次,要坚持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共同富裕的战略使命。金融机构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金融工作的重要目标和努力方向,积极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同时,还要围绕“三新一高”积极推动金融五篇大文章协同发展,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专精特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开发符合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支持具有养老属性的各类金融产品发展,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优化普惠金融服务模式。
此外,还要坚持鼓励创新和严控风险,推动普惠金融稳步发展。要结合客户需求积极开展产品服务创新,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化险进程,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严格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更要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抓紧研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现象与新问题,及时完善普惠金融法律政策体系,充分发挥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和优势,积极探索各类行之有效的普惠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