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重在有错必纠
日前,司法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出台方案,于今年6月至12月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传递出以公正高效的行政复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明确信号。
司法部公布数据显示,去年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达3980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3.9亿元,相较2022年分别增长了109%和409%。一方面,说明涉企行政复议的作用已经显现,并得到加强;另一方面,反映出执法上仍存在问题。面对质疑,一些执法人员回复“先缴税再走行政复议”“对处理不认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形仍然常见。
行政复议是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硬性制度,而非行政执法人员任性裁量、随意处罚、随便甩锅的挡箭牌。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背景下,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首先应让执法工作人员认识到不能先犯错再等纠错,要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行政复议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促进和规范依法行政。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根本上是要促进问题解决,实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此,行政复议更应强化源头预防,既要有错必纠,也要有错必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企业打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政务失信监督力度等,这些举措对单个个体而言都是具体的、可感可知的。目前,司法部已公布两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既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部门提供示范和指引,也为行政执法部门“敲黑板”,具有一定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