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拓宽民企发展空间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指出,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民营经济提质增效,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要求。
随着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过去经济高速增长中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面对新发展格局需要转型升级,应对复杂外部挑战需要增强风险控制能力,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找准定位,这些都需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稳根基、谋长远。
近年来,一批有条件的民企通过制度建设,获得了源源不断的成长动力。但也有一些民企存在权责分工、内部监督、合规经营等方面的问题。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加大了因决策错误造成重大损失的风险;产权结构单一,制约了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眼下,许多改革开放后的“创一代”正面临交接班问题,企业经营经验、优秀企业家精神等稀缺的无形资产,也可以通过制度固定下来,实现更好传承。完善的管理制度也能形成新的无形资产,有助于更好平衡各方利益,提升企业声誉。
当前,一些地方正以政府引导、企业自主、专业服务的思路,帮助民企补上内部管理短板,如开展培训、组织专家团“巡诊把脉”、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达标的企业给予奖励等,在提升民企素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此过程中,尤其要注意遵循市场规律,尊重企业经营主体地位,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等分类施策。同时,探索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和提示机制,对严重影响企业运营并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情况及时预警。
有条件的民企应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推动企业产权结构向股份化转变、企业决策向科学化民主化转变、企业班子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变,加快实现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营高效灵活。
建立边界清晰的多元产权制度。分离企业法人财产与出资人个人或家族财产,明确各股东持股比例,并通过企业产权的合理再分配,使经营层、骨干人员等与企业紧密联结,以产权为纽带构建利益共同体,也为引入外部投资者、鼓励技术入股、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创造条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实现企业产权的多元化开放化,通过参与收购、产权受让、投资控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壮大企业实力。
建立科学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从公司章程入手,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机制。组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各自职权及相互关系,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工作准则等方面规范运作,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合理设置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信用建设、市场运营等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完善风险管理。
同时,积极探索在企业内部治理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