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开放广度力度深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改革开放40多年的实践表明,对外开放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在当前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不确定性明显上升的背景下,我们要在广度、力度、深度上持续发力,切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拓宽广度,有序扩大开放领域。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不可能独立于他者之外,都需要通过对外开放与合作促进自身的发展和繁荣。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思潮抬头,给全球经济复苏带来严峻挑战。我国对外开放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必须未雨绸缪,努力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
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我国具有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也具有开拓和利用国际市场的良好基础。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目标的引领下,要不断扩大开放范围和领域,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并举,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既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也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既要完善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创新提升国家级经开区、边合区、跨合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也要提升对外投资水平,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走出去,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树立中国投资形象。
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深化贸易领域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既要积极推进货物贸易优化升级,积极扩大进口,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也要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推动服务贸易总量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升,还要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健全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推动贸易投资合作升级。
二是加大力度,优化对外开放格局。
在地缘冲突加剧、大国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要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高质量国际合作,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对外开放格局。
全面拓展国际市场。积极推进同更多国家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鼓励企业完善国际营销网络,推动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出口。充分利用东部沿海地区和超大特大城市的资源集聚效应,在特定区域逐步形成全球价值链的核心节点;充分开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广阔的腹地,在吸引资金、技术、数据等要素方面作出努力,积极培育集聚中心。各地区应因地制宜,更有针对性地加大开放力度,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调整优化区域开放布局。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国已与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数千个务实合作项目相继开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通”全方位推进,不仅给共建国家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也为推进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破解全球发展难题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未来,各地区要充分挖掘和利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带来的市场潜力与发展机遇,促进地区间的互联互通。要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助力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切实推进陆海统筹一体化发展,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三是延伸深度,提升对外开放质量。
制度型开放是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务实选择。制度型开放是相对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而言的,强调的是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的开放。从一定意义上说,制度型开放更多要求通过国内系列制度创新,建立与开放型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基本制度框架、行政监管体系和规则标准生态等,通过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的双向互动,推进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高质量安全有序融合。未来,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推动制度型开放,延伸对外开放的深度,促进全面扩大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国内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各地区在审批准入、市场竞争、产业政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学习借鉴先进规则、标准和管理技术,提高相关规制的科学性。积极推动中国标准走向世界,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中国方案、中国智慧。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国内法律法规与国际接轨。各部门要加快清理和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中与国际通行规则不相符的内容,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提升发展竞争力,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三是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探索出台制度型开放新举措。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自贸港在统筹好开放和安全的前提下,应不断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