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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货运“套路贷”风险

本报记者 王宝会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诱骗贷款的风险提示,不法分子以“套路运”“套路贷”的形式再次上演诈骗把戏。与此同时,重庆监管部门也发布关于防范货运领域招聘“套路贷”的风险提示,警示已经有不少货车司机掉入“套路运”“套路贷”的陷阱。

此类“套路运”“套路贷”有何表现?业内人士表示,不法分子以“某物流公司”“某货运平台”等名义,通过网站发布虚假货车司机招聘信息,以极低入职门槛诱骗受害者应聘。受害者被骗入职后,不法分子要求受害者购置指定型号的货运车辆。同时声称可以“零首付”贷款购买货车,以此诱导受害者办理贷款或融资租赁,并在指定经销商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车,使受害者背负沉重的债务。受害者若提出退车申请,不法分子就以“单方面违约”为借口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

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套路运”“套路贷”假借金融机构或小额贷款公司等名义招揽借款人,以求职为诱饵、以放贷为条件,甚至还假借招聘之名骗取各类费用。部分“套路运”“套路贷”还采取黑社会手段非法催收,侵占借款人资金。这种行为不是金融借贷也不是民间借贷,而是一种性质严重、危害较大的违法犯罪行为。

实际上,“套路运”“套路贷”暗藏巨大风险,此类现象不断演化且越来越猖獗。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辖内鹿城农商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套路运”“套路贷”是环环相扣的陷阱,放贷方除了收取违约金外,还通过巧立手续费、保证金等名目,侵害借款人合法权益。若借款人无法还款,还会被诱导向其他放贷平台借新还旧。因此,借款人如果急需借款,要坚持向具有资质、经营规范的金融机构借款,以防掉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董希淼表示,借款人可以先通过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或各省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网站,查询相关机构是否具有贷款发放资质。即便要申请贷款,也要严格审核借款合同信息,关注借款费用、逾期罚息、担保金、还款方式等内容。特别是要警惕到手资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避免让借款以“滚雪球”的方式增加。

对金融消费者来说,要擦亮双眼,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天眼查数据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陈倞表示,“套路运”“套路贷”涉诉关系复杂,使不少受害者面临财产损失的风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消费者要注意识别非法金融广告,交叉验证信息真伪,提防那些超出合理范围的高薪待遇、“零首付”买车等套路风险。

金融管理部门加强风险提示非常及时和必要。与此同时,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治理“套路运”“套路贷”的合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努力保护弱势群体不受蒙骗,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2024-06-06 本报记者 王宝会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295710.html 1 <p> 防范货运“套路贷”风险 </p>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