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
财政部前不久印发通知,从强化预算约束角度,对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坚持过紧日子不放松。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习惯过紧日子,体现了督促“过紧日子”不放松的坚定决心。
不过,在现实中,“过紧日子”的思想树立得还不够牢固,例如有些地方政府政绩观错位,热衷于搞一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还有的部门秉持“有钱不花,过期作废”的错误观念,以预算内支出没有用完为借口搞年底突击花钱,造成大量资金浪费。这些做法都与党中央要求的“过紧日子”相背离,不仅造成了大量浪费,而且极易滋生腐败,助长不正之风。对此,应多措并举,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
将“过紧日子”作为基础性制度贯彻执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包括党政机关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绩效运用等在内的规范性制度建设。各级党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党中央要求,本着“过紧日子”精神开展各机关单位的预算编制,“该不该花、要花多少、怎么花法”都必须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审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尽量压缩会议等公务活动支出,细化资产配置标准,规范公务用车支出,严控政府采购,加强专项资金审批等,从源头减少财政资金的浪费。同时,对涉及民生的事项要确保资金充足,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
严格把控各级党政部门预算执行的过程。坚决按照预算标准执行,不可在制度上一套而行动上是另一套,使预算编制成为摆设。将预算执行与审批的各环节明确到具体个人,对违法违规行为,立刻严肃查处、通报曝光,让财政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加强对各党政机关财政资金运用的绩效评价,从资金的使用数量、使用效率、使用结果和民众的满意度等维度进行评价,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的硬约束机制。高度重视各单位财政资金运用的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运用到各种评奖评优乃至干部升迁评价机制。
加大监督力度,营造严抓严管新常态。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打造财政部门主动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单位内部自我监督、社会各界依法监督的监督体制,同时要积极发挥信息技术在监督中的促进作用,推动各党政机关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避免资金浪费。财政部门要主动加强对党政机关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强化监督意识,确保各部门资金使用符合财政预算编制,坚决避免资金审批后不管不顾。对挪用和滥用财政资金的行为,财政部门要严肃处理。各有关部门应协调配合,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监督。推动与巡察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的横向协调,强化纵向联动。各党政机关内部要加强自我监督,增强资金节约意识,提升单位内部自我监督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对各级党政部门财政资金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