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黑票代”需从源头入手
“黑票代”不具有相关资质,一般通过收购或盗用他人里程积分兑换机票、零售团体优惠机票甚至盗刷信用卡购票等违法违规方式,获取远低于正常折扣的低价票以招揽顾客。消除“黑票代”隐患,既要呼吁消费者擦亮眼睛,更要从流出端、销售端加强管理。
近日,“建议不要买低价机票”的话题冲上热搜。一些乘客反映遭遇机票销售套路,购买“黑票代”所售的低价机票后被拒绝登机导致行程延误。
“黑票代”是对不合规第三方机票销售代理的俗称。根据相关规定,在我国申请成为机票销售代理需满足特定条件,经航空公司审核同意并与其签约后,方具有资质。票务代理的产生源于市场多元化购票需求,对连接供需两端、提升交易效率、促进交易便利具有积极意义。但“黑票代”不具有资质,无正规票源,一般通过收购或盗用他人里程积分兑换机票、零售团体优惠机票甚至盗刷信用卡购票等违法违规方式,获取远低于正常折扣的低价票以招揽顾客。
对消费者而言,购买这样的低价票充满风险。“黑票代”主体多为个人或皮包公司,不签合同、线上转账的交易模式风险高。其从非正规途径获取机票或虚构票源的做法导致后续出票及退改签环节均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因市场价格变动使其无利可图,或者订票过程中涉及的盗用、冒名、违规交易等行为若被航空公司发现,大概率将发生消费者无法登机、“黑票代”卷款跑路的情况。
“黑票代”的活跃不能简单归因于消费者“爱贪小便宜”。机票定价机制精细复杂,根据市场需求、运力成本、服务内容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定价并动态调整。虽能够较为灵活地反映真实供需关系,但也在客观上造成了消费者比价难度大、决策成本高。相比之下,直接给出巨大折扣的“黑票代”颇具吸引力。
此外,一些购买“黑票代”机票的乘客顺利登机,助长了部分乘客的侥幸心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票务代理监督检查、里程积分、乘客个人信息保护等机制仍有完善空间。
网络平台也应担起主体责任。“黑票代”通常选择在二手交易平台发布商品信息并完成交易。部分平台虽在信息发布规范中明文禁止发布售卖航空里程兑换票、机票代订等内容,但在实践中审核监督职责并未完全落实到位。
消除“黑票代”隐患,既要呼吁消费者擦亮眼睛,更要从流出端、销售端加强管理。航空公司需加强内部自我监管,构建合理、便捷的消费者友好型票务体系;交易平台也需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审核机制,在商品上架、推荐、维护、交易等环节形成监管闭环,不给“黑票代”留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