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引导数字化升级
近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通知》提出,自2024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的示范区域,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力争推动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公路、25%左右的繁忙普通国道和70%左右的重要国家高等级航道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在智慧扩容方面实现示范通道通行效率提升20%左右;在安全增效方面实现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效率提升30%左右;在融合创新方面凝练总结一批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车路云、船岸云应用场景和关键技术、标准规范;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推动培育一批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产业化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是数字领域拓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尝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基础设施数字化的要求变得越来越高,交通基础设施相关的转型和升级对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资金分配方面,《通知》明确,财政部根据竞争性评审确定的年度支持名单和交通运输部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结合财力情况,按照“奖补结合”方式安排资金。其中公路、航道领域奖补资金分别核定,按照交通运输部核定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补,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奖补比例分别为40%、50%、60%。实施第一年按照每个示范区域奖补资金的40%予以补助,用于启动相关工作;后续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奖励。
“奖补比例的差异体现了国家财政财力对中西部地区的重点支持。”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表示,奖补资金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有利于推动中西部地区交通运输的高质量发展。同时,第一年按照每个示范区域奖补资金的40%予以补助,补助比例是比较高的。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出实际的成果,进而促进经济发展。
资金使用方面,《通知》明确,相关省级财政部门结合资金政策,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资金管理细则,明确细化安排资金的程序、标准、投入方式等,规范资金用途与拨付流程等。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楼堂馆所建设以及不符合数字化转型支持方向的建设内容等。通过中央财政其他渠道获得支持的,不再重复安排奖补资金。
“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重复投入就会造成浪费。不重复安排奖补资金,就是要划分不同项目的资金边界,避免重复投入。”白景明表示,要把更多的资金投入民生相关领域,投入推动经济的转型升级,投入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