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活跃度提升
连日来,碳价一路上涨引发关注。相较于每吨48元的全国碳市场初启日开盘价,当前碳价接近翻番,多个交易日收盘价站上90元大关。
碳价是碳市场活跃度的重要风向标,如何看待此轮涨势?全国碳市场建设如何乘势发力?
市场持续升温
暂停近7年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市场)今年1月宣布重启,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互补衔接,我国碳市场正式开启“双轮驱动”。
绿色低碳转型背景下,碳市场被视为以较低成本实现全社会降碳的政策工具,通过为碳定价,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将排放的负外部效应内部成本化。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武汉市双碳产业研究院秘书长齐睿表示,碳市场接连迎利好,带动碳价持续走高。CCER市场重启后,交易量整体活跃;加之继3月就铝冶炼行业碳排放核算核查征求意见后,水泥行业相关工作也陆续展开,释放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需求增长信号,碳市场热度整体增加。
今年年初,《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发布,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全国碳市场建设有了详细指南。随后,生态环境部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公开征求意见,碳市场扩围进度加快。因此,尽管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已于去年底结束,碳价依然呈整体上涨态势。
在齐睿看来,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已初步形成。短期内碳价走高可能会增加重点控排企业成本压力,但从长远看,较为稳定的上涨预期将促进企业开展减排工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多位专家表示,碳市场形成的碳价,为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等气候领域投融资、碳资产管理等活动形成了基准价格参考。同时也会推动相关行业加大减污降碳项目投入和科研创新力度,促进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加速低碳化。
架起四梁八柱
9家重点控排企业自愿注销6万余吨碳市场配额,一份来自2023年杭州亚运会的碳中和成绩单分外亮眼。
碳市场配额涉及企业真金白银,以自愿注销碳市场配额方式精准实现赛事期间碳抵消,是碳市场建设带来的积极成果之一。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董事长陈志祥介绍,作为全国碳市场“碳资产大脑”与“碳交易枢纽”,机构从系统建设、市场运行、履约保障措施等方面帮助重点控排企业提升碳市场参与能力。在此基础上推出的碳配额自愿注销机制,既回应了企业在绿色低碳转型下主动作为的意愿,也为推进大型活动碳中和常态化发挥了示范作用。
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令枪”率先在发电行业打响,目前已顺利完成两个履约周期,覆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纳入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与数据质量是碳市场运行的重要前提。据介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形成“一网、两机构、三平台”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包括全国碳市场信息网、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对配额登记、发放、清缴、交易等相关活动精细化管理;建成并稳定运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管理平台三大基础设施,实现了全业务管理环节在线化、全流程数据集中化、综合决策科学化。
在碳排放核算和管理能力方面,建立了碳排放数据质量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实施“国家—省—市”三级联审,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智能预警,将数据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稳步推进扩围
目前,进一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各项措施正紧锣密鼓展开。
我国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等重点行业,占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75%左右。这些行业工业化程度高,具备一定人才、技术与管理基础,更容易实现对碳排放的量化控制管理,并影响含碳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中国碳市场建设成效与展望(2024)》提出,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是完善碳市场机制设计、提高碳市场影响力的主要途径。从国外较为成熟的碳市场发展经验看,不同行业类别已被纳入,交易产品类型也在不断丰富。当前,全国碳市场已建立起全流程制度管理体系,纳入新的交易主体时机已基本成熟。
即将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确定行业覆盖范围和重点排放单位相关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对重点行业组织开展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电力以外的其他重点行业虽然尚未被纳入配额管控,但其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已有序开展。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碳排放控制和管理,对于政府部门、行业乃至重点排放单位而言都是新生事物。扩围工作要把握好节奏力度,科学合理确定不同行业的纳入时间,分阶段、有步骤地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碳排放重点行业,从而构建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同时,将坚持“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原则,充分借鉴运用好已有的碳排放管理制度和经验,使这些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在纳入碳市场后,既能够满足碳市场的管理要求,确保碳市场健康发展,也能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