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提升企业基础研究能力的可行路径
企业既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又是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企业离产业和需求更近,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展中发挥着引领作用,能够更好将科技力量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当前,全球重大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快速突破,主要发达经济体争先抢占科技制高点,在此背景下,必须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支持企业前瞻布局应用基础研究,特别是注重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让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
强大的基础研究能力是建设科技强国的基石。推动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不仅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关键,而且已经成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一环,对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
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国际风云云谲波诡,地缘政治冲突频发,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一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面临“卡脖子”风险,以往对科技创新的消化吸收引进再创新模式已难以为继,产业发展需要向价值链高端环节攀升。企业具有双重属性,可以有效连接技术和市场,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大的力度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转化为生产力。因此,企业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的过程就是产品创新的过程,也是科技领军企业成长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过程,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成为把握发展新机遇的基础科学重点领域。聚焦产业发展共性技术基础研究需求和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问题,加强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能够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资源,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有助于优化国家创新体系和科技力量整体布局,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支撑。特别是在推动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过程中,数字技术的持续扩散、数据要素的深度运用可以使实现数智化升级的企业更容易找到销售渠道和合作伙伴,以低风险、低成本的方式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服务,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近年来,我国企业研发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33278亿元,比上年增长8.1%,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64%,其中基础研究经费2212亿元,比上年增长9.3%,占R&D经费支出比重为6.65%。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01.5万件,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的国家;国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42.7万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90.9万件。科技领军企业成为全球专利申请的“大户”,在信息通信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由于基础研究需要探索未知领域,不确定性风险较大,一些企业在这方面存在研发意愿不高、原始创新能力不强、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迫切需要围绕加大研发投入、集聚创新资源、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补齐制度短板,探索提升企业基础研究能力的可行路径。
一是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基础研究高成本、高风险、回报慢等特性是企业研发囿于“短平快”项目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些问题,需通过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激励企业加大投入。进一步增加对企业基础研究研发费用的税收抵扣比例,采取“后补助”等方式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进行补助奖励,通过引入政策性基金、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等措施,有利于调动企业开展基础研究的积极性。此外,需强化企业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建立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切实保护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稳步增加基础研究财政投入,提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联合基金资助效能,建立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还可考虑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拓展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渠道。
二是加速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一方面,应引导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人才是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关键要素。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才资源规模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人才政策,为提升企业原始创新能力提供平台保障。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赋予创新主体和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做到科研力量聚集、创新链条融合、资源有机整合。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产业创新资源集聚,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等技术平台的支持力度,优化未来产业空间布局,推进传统产业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提质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三是组建科技领军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应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以企业研发项目为牵引,鼓励优势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强强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探索完善大中小企业、国有和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融通创新机制,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激发各类企业积极性。整合创新链前中后端、产业链上中下游的优势科研力量,鼓励企业加入国内外各类科技与产业创新联盟组织、参与科研和产业标准制定,以宽广视野布局全球创新网络。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