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好数实融合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新形势下,数字经济“稳定器”“加速器”作用逐步显现,数智深度融合赋能日益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引擎。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数字科技创新加速迭代与深化应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广度、深度日益拓展,融合成效显著提升。一方面,实体经济数智化转型快速推进,服务业、制造业等传统产业持续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数字平台成为带动产业组织变革、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互动、交互迭代,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制造业、金融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创新,加快了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当下,我国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存在被“卡脖子”的风险;数字技术没有形成对实体经济全产业链的赋能机制,各产业、各行业、各环节的融合程度差异较大;企业数字化转型存在成本高等问题,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有待提升;数实融合的治理机制和标准体系、监管体系不健全,融合生态亟需完善。对此,要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把握战略重点,走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攻关关键核心技术,夯实融合根基。坚持自立自强,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努力实现技术自主可控。一方面,聚焦突破技术瓶颈,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创新技术攻关组织模式。由领军企业主导,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创新企业,组建高能级创新联合体。推进实施“揭榜挂帅”“赛马”制,实现多元创新主体高效协同。另一方面,加强科研范式变革与组织模式创新,突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开源开放创新生态。打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衔接通道,实现技术体系化融合化群体性突破。
推动企业数字化融通,明确融合主体。发挥领军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和产业链数字化协同效应,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一方面,加强精准政策支持、科学路径指导、完备服务支撑,帮助中小企业克服“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能转”难题。支持企业培育数字化“专精特新”优势,基于数智驱动实现研发、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业务流程升级。另一方面,打造具有广泛辐射带动作用的数字平台,助推企业融通发展。推广“大企业共建、中小企业共享”的平台生态赋能模式,以产业互联网平台为支撑,建立跨界合作的生态联合体,打造全流程全方位智能制造与服务体系,建设企业融通创新的数智化虚拟产业集群。
加快产业数智化升级,强化融合动能。以数字技术融合和数据要素融合为重点,深挖产业创新升级空间。一方面,聚焦“数据+算力+算法”,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促进战略前沿数字科技对垂直行业应用创新全面赋能。另一方面,推动数据链与产业链协同互动,完善涵盖数据确权定价、流通交易、开放共享、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全环节的数据链,促进数据与技术、资本、系统、平台等关键要素深度耦合,提升数实融合产业链效率。
提升生态治理能力,巩固融合支撑。加强融合治理环境与体制支撑,优化融合生态。一方面,培育数智融合应用系统,凝练应用场景,实现“场景建设—产业融合—产业创新—示范推广”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健全数实融合治理体系,完善竞争规则、协作模式和安全评价体系,打造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竞争环境,建设符合跨界融合规律的监管治理体系,创新多元主体协同监管机制,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协同联动和功能监管,加强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充分有效地完善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