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培育释放文旅新动能
一段时间以来,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恢复和扩大新消费的重要抓手,对促进经济复苏、提振发展信心等发挥了较大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培育文娱旅游、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国内旅游达到36.7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7万亿元,同比增长114%;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1619亿元,同比增长7.7%,居民需求获得集中释放。
经验表明,当文旅产业与其他产业形成共栖、融合和衍生的良性互动关系时,将形成强大的经济竞争力。文旅产业的迅速发展可以对区域文旅资源进行升级和重塑,有效提升当地区域吸引力,从而扩大消费、吸引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增长。随着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将带来更大市场,国际深入合作将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
“十四五”期间,相关部门已开展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标杆性功能载体的建设培育工作,推动传统文化和旅游业态转型升级,持续完善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得益于区域重大战略和城市群、都市圈等战略和政策的支持,在长三角地区等基础条件较好、改革创新有力的核心发展区域,涌现出众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的新做法和新经验,成为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坚实依托。
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兼顾供需两端,侧重于市场供给端,特点、模式多样。在空间布局上,突出产业集聚度,不同类型的文化和旅游项目、业态和产品布局相对集中,产业链服务链规模化配套衔接能力强,综合赋能效益较高。在形式上,突出文商旅综合体,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空间集约新颖,可以实现主客共享,消费场景丰富有趣,年轻人喜闻乐见。在功能上,突出文化赋能旅游,推动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旅游产业链各环节,发挥旅游的载体作用,让文化更加鲜活、旅游更有内涵。在业态上,突出智慧化新业态,体现出文旅融合具有的互动加成特征,依托智慧旅游和沉浸式演艺、展览、娱乐体验等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新业态,激活新消费。
不过,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也存在一些难题。比如,产品业态仍较为落后,业态培育和产品开发相对缓慢,配套设施和服务能力存在不足;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重旅游开发建设、轻文化阐释的现象,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重点旅游镇村的文化互动不足;等等。对此,应加强统筹协调,从多个角度施策,不仅集中释放还要持续培育文旅产业新动能。
应加快文化旅游功能平台建设升级,谋划建设一批具有国家标识效应的新型功能载体,特别是鼓励组建省级文化旅游资源交易平台,用好国际论坛、博览会、合作对话等交流平台,强化市场循环能力。以重要文化遗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高品级旅游资源为载体,推动文商旅融合新业态赋能新场景,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链纵向拉长、横向拓展,加强地区间文化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跨越升级。有针对性地推动建立区域人才培育合作机制,加快制定出台创业就业指引,保障从业人员权益。鼓励地方自主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文化和旅游发展用地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政银担”模式,开展文化旅游业经营权抵押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文旅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票据融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