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统筹分配财政资源
当前财政的可持续性有所下降,要提高财政积极空间和保障能力,财政改革需再担大任,力争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统筹保障和改善民生,杜绝奢靡浪费等现象。
之所以强调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主要是基于当前的财政经济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增速也在快速回落,而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加剧,财政的可持续性有所下降。当前,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向好,但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需求仍显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不牢固,财政政策需要继续加力提效。面对这样的收支矛盾,要提高财政的积极空间和保障能力,财政改革需再担大任,力争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财政资源统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例如,推动将支出内容相近的资金纳入一般预算进行管理,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建立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挂钩机制,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规范超收收入使用、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财政资源跨年度统筹;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事项,根据需要统筹安排财政支出。当然也要看到,财政资源统筹方面依然存在统筹能力弱、层次低、内容单一等问题,需切实按照党中央部署,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努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可持续性。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首先是财政资源要“统”起来,即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其次要“筹”,也就是财政资源在各领域间、横向部门间、纵向政府间以及时序上要协调、有效使用。要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多维治理要素之间的宏观统筹功能。在由政治、经济、社会等要素共同构成的国家治理体系中,财政作为各子系统的连接点和主枢纽,要围绕国家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统揽国家治理体系全局,通过强有力的统筹规划,实现有限的财政资源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子系统之间的合理高效配置,促进各领域协同建设和发展,建立安全稳定和谐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
加强部门间财政管理职能统筹,要破除部门利益束缚。强化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主导权,包括预算工作统筹指导权、部门预算审核权和预算执行监督权,实现预算权统一。合理赋予其他公共部门对本部门预算资金的项目安排、调剂权,相应明确其对本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率的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预算政策与国家战略协调一致。赋予财政部门对财政政策的统筹管理权,以克服政出多门所导致的财政政策重复、冲突或过于超前等问题,最大限度避免财政政策的负效应。
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要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突破,切实使各种政府收支均在全口径预算体系的平台上进行统筹配置。应加大收入统筹力度,强化政府性资源综合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部纳入预算,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切实使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用于支出。加强财政支出统筹,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管理理念,坚持有保有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继续加强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尽快将收入比较稳定的政府性基金及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保证财政资源的高效统筹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