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保险撑起群众“保护伞”
今年以来,受台风“杜苏芮”“海葵”等影响,我国多地遭受暴雨侵袭,并引发洪水、内涝灾害,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因此,提升灾害预警、防灾减灾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日前,第一届四明保险论坛巨灾保险风险管理分论坛在宁波举办。来自全国各地的业内专家学者就巨灾保险未来的发展方向、气候风险管理缓释巨灾风险路径等内容展开探讨与交流。
《“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出,要坚持以主动预防为主,统筹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应对灾害能力。近年来,保险业积极利用风险减量服务,助力提高社会抗风险能力、降低社会风险成本。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过去5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从3.7万亿元增长至4.7万亿元,提供保险保障从4154万亿元增长到13679万亿元,支付保险赔款从1.1万亿元增长到了1.5万亿元,增长率分别达到28.4%、229%和39%。保险资金应用余额突破25万亿元,服务实体经济融资累计超过21万亿元。特别是今年夏季,保险业及时向16个受台风、洪水灾害影响严重地区支付赔款超过百亿元,支持了灾区稳定生产生活和灾后恢复重建。
“保险业已成为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改善民生的重要渠道和应对重大风险灾害的重要机制。”中再集团副总裁雷建明表示,巨灾保险在应对重大灾害、保障国计民生、平滑财政收支、助力构建韧性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强调了巨灾保险的重要作用。
作为我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宁波市自2014年即启动了巨灾保险试点,率先建立了公共巨灾保险制度,构建了“四位一体”的保障体系,多跨协同组织体系,科技赋能服务体系。目前,宁波市巨灾保险服务已涵盖公共巨灾、国省道公路、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管网、建筑外墙等多个领域。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宁波市已累计支付赔款2.24亿元,惠及人次超34万,为我国完善巨灾保险体系提供了“宁波经验”和“宁波方案”。“宁波市巨灾保险基本做到了全域普及、全民普惠。”宁波市副市长金珊表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灾害,要发挥好巨灾保险经济减震和社会稳定的功能作用,让巨灾保险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洪成认为,宁波市巨灾保险生动诠释了政府在灾害管理中的职能转变,经验表明,保险制度的创新体现在保险是政府开展城市灾害治理的政策工具,公共巨灾保险制度的意义和价值并不局限于灾害损失的救助金额。在灾害发生后有效整合政府部门、市场机构以及乡村基层组织力量,极大提高了灾害救助力和救助的科学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雷建明表示,未来如何打造适合中国保险业务发展的巨灾模型,是行业需要思考的问题。巨灾模型的技术架构十分清晰,但涉及灾害本身的物理机制、数据本土化、后续条款分析等诸多功能,能否满足巨灾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保险机构长期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