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进来激发“鲇鱼效应”

马春阳

近日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对于金融高水平开放,指出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11月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积极支持境外优质主体依法投资入股境内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鼓励外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发挥专业化、特色化优势积极参与中国资本市场。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多项改革持续推出,证监会已取消境外投资者持有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比例限制,对外商投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实施国民待遇等,外资金融机构走进中国市场的通道越发畅通。截至目前,国内已有9家外资控股券商,9家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公司。

同时也要看到,尽管我国资本市场在坚持对外开放特别是“引进来”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投资者、中介机构还是以境内为主。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背景下,要进一步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必须在中介服务、制度建设、监管合作等方面加快与国际成熟市场接轨。在这个过程中,强化“引进来”力度,吸引更多境外优质金融机构来华将发挥积极作用。

外资证券、基金等机构来华拓展业务,有利于激发“鲇鱼效应”,给市场带来新活力。外资金融机构把差异化的投资理念、产品和服务引入国内,可以促进中资机构加快创新步伐、优化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通过同台竞技,为投资者、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由于外资金融机构与境外市场沟通有着较大优势,可以成为境外投资者了解中国市场的一个窗口,更直观地展示中国经济长期增长潜力、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成果,吸引更多境外长线资金配置中国市场,在分享中国经济成长“红利”的同时,也将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更多“耐心资本”。在境内外资本不断融通和交流中,中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将得到提升。

需要注意的是,鼓励“引进来”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在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中,监管部门应兼顾效率与稳健,发挥“有形之手”作用,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一方面,要完善资本市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开放制度框架,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更加公平、透明和开放的政策环境、营商环境,引导外资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开放条件下资本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提高外资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防范跨境风险传导,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河海不择溪流,故能就其深。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更多“洋鲇鱼”来华展业,与中资机构在产品创新、投资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竞合,激活一池春水,必将共同推动中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3-11-07 马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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