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型城镇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进程,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发展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工作,明确提出以人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当前,我们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需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发展活力不断释放,以新型城镇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工业革命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史表明,凡是成功实现现代化的经济体,均经历了大规模的城镇化且城镇化保持在较高水平。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同时将“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作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的重要内容,要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刻认识新型城镇化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重要作用,十分必要。
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能有效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在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劳动生产率更高的非农产业部门转移、向城镇转移,可以有效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人口在城镇空间集聚,可以加快知识的传播与扩散,并由此产生知识外溢效应和人力资本积累效应。同时,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能够合理引导人口流动,不断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新型城镇化能有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必须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发展之路。城乡融合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可以通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同时将城市的技术、管理、人才等先进生产要素引入农村,提升农业生产水平和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进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新型城镇化能有效促进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一方面,大量生产要素和经济社会活动向城市集中,通过发挥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可以显著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推动社会扩大再生产,不断厚植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不断夯实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注重保护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并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供良好空间。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新型城镇化能有效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生态文明,是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实践已经证明,粗放扩张、人地失衡、举债度日、破坏环境的老路不能再走了,也走不通了。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能有效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地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一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累计实现1.3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要坚持存量优先、循序渐进,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要继续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动常住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的获得感、归属感。
二是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当前,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一方面,需顺应人口与经济发展变化趋势,进一步提升发展优势地区的综合承载能力。要建设都市圈、打造城市群,建立健全多层次协调机制和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统筹推进产业集群、创新平台、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共建共享,更好发挥城市群、都市圈整体协同效应,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另一方面,要重点抓好超大特大城市和县城“一大一小”两头,推动其他城市增强功能品质和发展活力,形成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科学确定城市规模和开发强度,合理控制人口密度,有序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以及过度集中的公共服务资源。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因地制宜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重点发展,更好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
三是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牢牢把握城市生命体、有机体特征,塑造城市绿色人文宜居环境,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我国即使基本实现城镇化,仍将有4亿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任重道远。要坚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两手抓,加快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特别是要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引导城市人才入乡发展,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促进农业经营增效,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