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型开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立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增强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
制度型开放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新时代以来,我们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格局,开放成果不断显现,为探索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奠定了基础。在当前新形势下,要更好统筹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同时,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格局加速重构给我国推进贸易和投资对外合作带来新的挑战。一方面,伴随产业创新发展,国际分工体系加速演变,全球价值链深度重塑,要求各国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兼容,实现各要素无缝衔接和深层融合发展。另一方面,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化、本土化、短链化趋势明显。因此,我们要在继续扩大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的基础上,积极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吸引全球高质量要素资源,进一步提升国际循环的质量和水平。
制度型开放是深化改革、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的重要支撑。40多年改革开放的探索证明,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有效途径。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要不断改革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对标高水平国际规则,完善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以及配套性政策,促进全方位各领域深化改革,完善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这既是长期任务,也是近期发展的驱动力所在。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契机,有利于鼓励各类经营主体的发展与繁荣、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加速构建,为进一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供了重要支撑。
制度型开放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空间的有力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空间”。尽管当前逆全球化思潮抬头,但经济全球化进程不可逆转。把握新一轮经济全球化机遇,就必须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更有效融入全球经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面对国际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的风险和挑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重要部署,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不断提升国际循环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一,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制度创新,加快推动与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相适应的制度建设。一是积极参与多边、双边协定谈判和规则建设。加快推进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多边协定的相关对标对表工作,围绕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需要不断深化相关制度改革。二是加快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建设,在复杂形势下保障利用外资持续稳定增长,持续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不断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对标全球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深化相关体制改革,提升政府效能,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着重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打造新时代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新高地。坚定践行多边主义,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抓手,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为国际经济秩序朝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贡献中国力量。要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先试先行作用,打造高标准自贸试验区、高水平自贸港。同时,要统筹推进各类开放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制度型开放先行先试和引领作用,为全国范围内建立公开、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奠定良好基础。建立健全中央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做好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
第三,加快建设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积极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必须加快集聚全球创新要素,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此,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积极推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布局。积极构建面向全球科技前沿和原创性研究的体制机制,加快核心技术研发,从源头上解决各种重大知识创新问题,为提升外贸企业在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自主创新和自主可控能力提供良好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第四,统筹制度创新和风险系统防控,处理好推进制度型开放与加强风险防范的关系。一方面,实施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推行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举措,在安全监管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外资企业的投资空间、领域以及自由度。另一方面,加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作者分别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党校经济教研室主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