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持续深化

□ 本报记者 董碧娟

近日,32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部门负责人、10个国际组织以及跨国企业代表共300余人齐聚格鲁吉亚,在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共议税收。这一国际税收领域的大事,让人们向“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投去关注的目光。

当前,“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有怎样的机制保障?企业能获得哪些实惠和便利?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税务部门和专家学者。

“朋友圈”不断拓展

在“一带一路”日益紧密的经贸合作中,不论是“走出去”还是“引进来”,税收都发挥着重要基础性作用,既关系着企业切身利益,也影响着投资和经营者预期。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由我国首倡发起,于2019年4月成立,目前有36个成员和30个观察员。“建立这一合作机制的目的是在坚持依法治税、提高税收确定性、加快税收争议解决、提升纳税服务、加强税收能力建设等领域开展税收合作、分享最佳实践,推动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表示。

合作机制成立以来,已举办了包括此次论坛在内的四次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和多次高级别会议,围绕“疫情防控背景下的纳税服务连续性”“信息化条件下的增值税服务与管理”“税收争议解决”“税收征管信息化”等热点话题展开深入务实讨论,有力推动各国税务部门交流互鉴。

2020年,为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合作机制官方网站正式上线,开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税务部门应对疫情的政策梳理和效应分析。截至2023年8月20日,合作机制官方网站访客遍布171个国家(地区)。2022年,官方网站还上线了政策法规库模块,目前已收集展示了12个国家(地区)的税收政策,为纳税人、业界和专家获取税收政策资讯、开展理论和实务研究开拓新的实用平台。

提升税收合作质效,除了加强交流外,能力建设也十分重要。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框架下,我国牵头成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负责开展税收培训、研究等能力建设。截至今年9月,已相继推动成立中国扬州、中国北京、中国澳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沙特阿拉伯利雅得5所“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构建起多语种培训机构网络。通过“自办、合办、协办”等培训模式,组织60余期培训,共有来自120多个国家(地区)的3500余名财税官员参加。

一系列务实合作和丰硕成果,让这一机制得到国际普遍认可。2022年,国际税收领域最具影响力的杂志《国际税收评论》,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评为2021—2022年度全球最具影响力合作机制。阿尔及利亚税务局局长阿梅尔·阿卜德拉提弗表示,合作机制各方在税收数字化转型、征管能力建设等领域持续深化交流合作。

全力护航企业

税收协定是帮助“走出去”企业消除双重征税的重要“护身符”。“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大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力度。目前,我国的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2个国家(地区),基本涵盖我国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及大部分“一带一路”合作伙伴。

庞大的税收协定网络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和解决跨境涉税争议提供了强有力的税收法律保障。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2年,我国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协定项下的相互协商机制,累计为纳税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超300亿元。

“税费负担是‘走出去’企业的重要成本,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这些企业实际面临的不确定性及风险更高,遵从成本也更高。近年来,通过持续推进税收协定的签订,在为纳税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营造更优国际税收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李旭红表示,近年来我国通过颁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走出去”税收指引》等多种方式不断优化对“一带一路”“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发展。

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筹指导下,各地税务部门结合实际设计推出了一系列聚焦“一带一路”的税收服务。比如,云南税务部门组织编写并持续更新老挝、缅甸等四国《中国居民投资税收指南》,持续开展“税收口岸行”活动,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国际税收伴你行”“国际税收小课堂”两个服务品牌。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在呼和浩特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建立了俄罗斯、蒙古国、捷克、斯洛伐克等多个税收信息研究室,每季度发布《俄蒙捷斯国别税讯》,及时精准推送给中方在境外投资项目,帮助“走出去”企业及时了解境外税收收入统计、税收政策变动等情况。

青岛税务部门集成整合税收优惠、税收协定、备案、身份证明、相互磋商等各类国际税收业务事项,实现国际税收业务事项“一站式”“场景式”办理。江苏税务部门聚焦全省146家境外上市企业、73个“一带一路”重点项目、7个境外合作园区、本地重点投资国家(地区),建立“普惠+定向”的“走出去”分类服务模式。

我国不断优化的税收营商环境给境外投资者带来了更多实惠和便利。在连续十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已累计推出620条税费服务措施,已逐步实现96%的税费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掌上办”。同时,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系列税费优惠政策,2018—2022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11万亿元,成为助企纾困政策中最具“含金量”、经营主体受益最明显的政策手段。

近年来,我国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制定和调整,持续优化多元跨境办税渠道,为跨国投资和贸易构建更加便利、开放、通畅的税收环境。以跨境办税为例,今年4月,“非居民跨境办税”场景在全国各地电子税务局同步上线,全球非居民企业可以线上办理申报缴税等涉税事项,实现“一地注册赋码,全国互认通行”。

持续深耕创新

《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联合声明》显示,各方赞同在增强税收信息透明度、简化税收遵从、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共享优质资源、持续提升税收征管现代化和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加强沟通合作,携手构建和维护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

深化创新是“一带一路”税收合作的“主旋律”。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要持续加快数字技术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内外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不断提升精准征管能力。

王军说,在“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取得丰硕成果,有力推动各国税务部门加深交流互鉴。各国将利用这一多边平台,携手共建更加有利于要素自由流动、有利于公平有序竞争的国际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世界经济复苏向好。

2023-09-22 □ 本报记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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