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京举行
审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等
赵乐际主持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赵乐际委员长主持。
常委会组成人员16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作的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关于对外关系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上述两项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曙宏作的关于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立法目的和原则;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完善行政复议范围的有关规定;完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和决定体系;明确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定位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关于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压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增加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约谈制度;加强陆海统筹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排污许可管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制度;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岸线管控,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
为了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委员长会议提出关于提请审议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作了说明。
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贺荣作了说明。
党的二十大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作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重点是组建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照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作了说明。
为了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赵辰昕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邮政局局长赵冲久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九附加议定书》的议案的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宋志勇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的补充议定书》的议案的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作了关于2022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报告指出,2022年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887.14亿元,为预算的100%。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512.65亿元,完成预算的98.9%。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26500亿元,与预算持平。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六项工作: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侯凯作了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报告了中央财政管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审计情况,以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后,报告提出了四项审计建议:推动宏观调控政策统筹兼顾,增强时效性和精准性;稳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严格监督约束权力运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耀斌作的关于2022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财经委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中央决算情况总体是好的,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批准该草案。
会议听取了赵辰昕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域协调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以及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六项措施:统筹推进四大板块发展,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大力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着力推动重要功能区建设,保障国家粮食生态能源安全;进一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形成高水平区域开放新格局;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肖捷作的关于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与特点、法律实施取得的积极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要夯实制造业基础,支持特种设备行业高质量发展;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本质安全落到实处;强化支撑保障,提升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落实多元共治要求,增强法律实施效果;健全住宅电梯综合治理,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明确相关规则,完善特种设备法律制度体系。
会议审议了赵乐际委员长访问摩洛哥、塞内加尔和马来西亚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情况的中期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雪克来提·扎克尔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李尚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