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商事纠纷多元化解 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签仪式暨企业家座谈会举行。即墨区人民法院、即墨区工商联联签《关于建立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与会企业家围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与法院工作人员座谈交流。
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推动即墨区委“强基础提能力优环境促发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其调解的范围包括工商联执委企业和所属商会会员企业。工商联调解员队伍由各所属商会、执委小组中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有行业影响和威望、具有法律政策素养、公道正派、热心商事调解工作的企业经营者、律师及相关领域专家等人员组成。
《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即墨区法院对来诉商事纠纷进行风险评估,审判人员收到案件后,及时阅卷,弄清案件基本事实,理顺法律关系,认为有调解必要或者和解可能性较大的,在3日内委派移送至即墨区工商联进行调解。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商定、指定时间内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立案。
即墨区人民法院在建立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就如何更快更高效地办理商事纠纷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同时该项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法院和工商联及时交流信息、总结经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必要时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通过这种方式,能充分发挥工商联密切联系企业的优势和法院司法服务的职能,有利于推动商事纠纷快速化解、源头化解,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即墨区人民法院与即墨区工商联将以此次多元化解机制联签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联系,不断拓宽商事纠纷多元化解途径,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加强协作。进一步强化法治营商环境共建共治,切实为企业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广告